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誤工費計至評殘前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119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應當賠償 醫(yī)療費 、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并應當支付 喪葬費 、死者生前 扶養(yǎng) 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第1款 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3條 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y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 法醫(yī)鑒定 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 受害人是承包戶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經營的種植、養(yǎng)殖業(yè)季節(jié)性很強。不及時經營會造成更大損失的,除受害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外,還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 4、《 醫(yī)療事故處理條例 》 第50條第2項 誤工費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 醫(yī)療事故 發(fā)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按照醫(yī)療事故發(fā)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第50條 參加 醫(yī)療事故處理 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y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2項 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fā)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y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yī)鑒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1] 6、《 侵權責任法 》 第十六條 侵害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 死亡賠償金 。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yī)療事故發(fā)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yī)療事故發(fā)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闭`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yī)療事故就醫(y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 合伙企業(yè) 等私營企業(yè)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得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 個人所得稅 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1] 。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yè)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yī)療事故發(fā)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xiāng)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yī)療事故發(fā)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日期的認定。根據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y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yī)鑒定等認定”的規(guī)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后治療醫(y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yǎng)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yī)療事故發(fā)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 法定節(jié)假日 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yǎng)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y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鑒定組出具《醫(y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后不再賠償誤工費。 4、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yè)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颊呦滴闯赡耆说缺旧頍o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 5、離 退休 人員的誤工費計算。對此,國家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導意見”中有相關內容。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受害人是另謀職業(yè)的離退休人員,其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區(qū)別以下情況處理: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guī)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6、《條例》規(guī)定與最高法院《若干意見》有一定的差異。前者的計算標準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這樣規(guī)定的: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的 賠償標準 高于《條例》規(guī)定。由于《條例》僅僅是國務院頒布的行政 法規(guī) ,因此,人民法院在確認該項賠償額時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進行審理。同時,醫(yī)院還應注意部分省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項賠償額的計算有專門的規(guī)定 [1] 。 7、誤工費 賠償金 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綜上所述,在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我國現代社會中有很多的與之相類似的情況,通過上述文章的介紹,相信大家可以明確的了解到我國法律在此類問題上時有明確的規(guī)定的,那么,當我們在社會中遇到此類問題時,應當運用法律武器與之對抗
交通事故誤工費怎么算,交通事故誤工費的計算時間和標準是怎么樣的交通事故誤工費 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誤工費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的計算時間 固定收人誤工時間一般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但受害人因傷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故誤工時間的計算分兩種: 1.受害人因傷住院或在家休養(yǎng)但未定殘的,誤工時間根據病歷本或住院小結中醫(yī)囑的休養(yǎng)時間為準,從交通事故發(fā)生之日計至休養(yǎng)終結之日。 2.受害人因傷住院并定殘的,誤工時間從交通事故發(fā)生之日計至定殘日前一天。 二、交通事故誤工費計算標準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首先,受害人要證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須有合法的證明,如須有勞動合同、領取工資的工卡或工資條、銀行對帳單等證據相互印證。 其次,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fā)或者沒有全部扣發(fā)其收入,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對于是否存此種情況,可申請法院向受害人供職單位進行調查。如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部門單位對因病請假的職員或員工并不停發(fā)工資,而是根據各地的規(guī)定相應扣減部分工資。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受害人無固定收入,也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既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也不能證明其所從事的行業(yè)的,可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最低工資標準 計算。
誤工費與定殘日的法律規(guī)定如何規(guī)定的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誤工費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無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誤工費工時間(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證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誤工費工時間(天)*相同、相近行業(yè)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造成傷殘誤工費的時間如何確定一、造成 傷殘 誤工費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的時間如何確定? 這種誤工的時間從受到傷害耽擱工作之日計算至定殘之日的前一天。 誤工費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是指道路 交通事故 發(fā)生后,遭受 人身損害 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診治以恢復健康,以及當事人的相關親屬需要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無法正常參加工作或者從事日常的經營活動,因此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由負有責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減少的收入給予的賠償。誤工費的發(fā)生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是事故責任人的責任之一,自然應當予以賠償。 二、誤工費的特點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 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 2、計算的依據各不相同。 因行業(yè)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yè)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于誤工費計算的依據,也是因人而異。 3、具有一定的推繹性。 一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而對于該時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據一定客觀數據,在排除對其收入產生不利或者有利影響因素的情況下,進行推算。 三、 誤工費賠償標準 : 1、誤工費是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傷者本人的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診治證明確定。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最終評定傷殘的前一日。 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實際減少的收入必須是實際喪失的收入,包括 工資 、獎金、津貼、課酬、合法的兼職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業(yè)經營者作為受害者時所喪失的經營損失和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當事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當地相同或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費的計算公式 誤工費 賠償金 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后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但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 (3)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yè)上-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事實上,在確定的 傷殘等級 以后很有可能還會因為這種傷殘直接導致員工本人喪失工作機會,這部分的賠償費用是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的,但是被侵權人在確定誤工費時間的時候就是截止定殘之日的前一天就正式的結束誤工費是不是非要定殘前一日 了,同時,非因公負傷的,公司在法定醫(yī)療期內也是不能開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