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jù)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chǎn)損失賠償標準。醫(yī)療費根據(jù)醫(yī)療機構出具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jié)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jù)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有關交通事故賠償?shù)姆煞ㄒ?guī)規(guī)定:對于超出交強險限額的賠償,保險公司將按照本次事故責任比例在商業(yè)險中賠償,一般會承擔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三十,被保險人負責賠償剩下的部分。出現(xiàn)在免責條款內(nèi)的情況,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免賠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交通事故保險賠償?shù)姆梢罁?jù)有哪些交通事故賠償?shù)姆梢罁?jù)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賠償項目包括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以及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等合理費用。 2004年5月1日起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正式實行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國務院《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簡稱為《辦法》)同時廢止。 對于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項目及 賠償標準 ,以往由《辦法》規(guī)定,涉及 人身損害賠償 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3、道路交通事故財產(chǎn)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shù)脑瓌t。 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xù)治療費兩項,并用“ 殘疾賠償金 ”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diào)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diào)解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diào)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diào)解書經(jīng)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diào)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diào)解終結(jié)書送交各方當事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shù)姆梢?guī)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shù)姆梢?guī)定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
1、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的賠償范圍主要包括受害者因治療和康復支出的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以及誤工費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致人死傷的相應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等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
2、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賠償數(shù)額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計算。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shù)額協(xié)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shù)額。
交通事故賠償法律依據(jù)有哪些?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的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關于“交通事故賠償零責任”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的相關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 一、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主體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確定損害賠償?shù)呢熑沃黧w是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只有確定交通事故賠償法律條文 了賠償責任主體,才能據(jù)以確定誰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者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呢熑沃黧w是不同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是違反道路交通法規(guī),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負有責任,依法應當接受行政處罰的人,包括車輛駕駛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呢熑沃黧w則是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他可能是交通事故責任者,也可能是車輛所有人、其他對車輛有支配權的人以及取得運行利益的人。嚴格來講,交通事故責任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呢熑沃黧w是民法上的概念,兩者不應混同。在有的情況下,交通事故責任者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呢熑沃黧w是一致的,誰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負有責任,誰就應該賠償受害人的損失;但在有些情況下,交通事故責任者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呢熑沃黧w是不一致的,對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并不一定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jù)風險和對物的控制相聯(lián)系,獲得利益的人負擔危險的原則,確定損害賠償責任主體的標準,一是運行支配權,即誰對車輛的運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權利,誰應作為責任主體。二是運行利益的歸屬,即誰從車輛運行中獲得利益,誰應作為責任主體。 1.所有人自主駕駛和受雇人駕駛情形下的責任主體 所有人自主駕駛和受雇人實施雇傭行為駕駛情形下,車輛所有人既是車輛運行的支配者,又是運行利益的歸屬者,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應由車輛所有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擅自駕駛情形下的責任主體 擅自駕駛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存在雇傭關系的受雇人實施非雇擁行為,擅自駕駛而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如雇員擅自駕駛雇主的車輛,公司職員擅自駕駛公司的車輛等,原則上仍然由車輛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根據(jù)其與受雇人的雇傭合同向受雇人進行追償。另一種是不存在雇傭關系的其他人擅自駕駛他人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由駕駛?cè)顺袚鷵p害賠償責任。機動車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除非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否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3.出租、出借情形下的責任主體 車輛所有人將車輛租給或借給他人使用,是基于利益和信任關系自主支配其車輛的使用權,在此情形下,車輛所有人、承租人和借用人都是車輛運行的支配者,同時也是運行利益的歸屬者。因此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借用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 4.車輛買賣未過戶情形下的責任主體 車輛買賣未過戶違反的是行政管理規(guī)章,與駕車致人損害沒有因果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連環(huán)購車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xù)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復函》認為:“連環(huán)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睋?jù)此,車輛買賣未過戶但實際交付車輛后,登記車主因交付車輛而喪失了對車輛的運行支配和運營利益,因而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由實際支配車輛運行或者取得運行利益的買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原登記所有人不應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分期付款買賣情況下的責任主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購買人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chǎn)損失,保留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明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出賣方在購買方付清全部車款前保留車輛所有權的,購買方以自己名義與他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并使用該車運輸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chǎn)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币虼嗽谫徺I人實際支配下的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主體應是購買人,而不是保留所有權的出賣人。 6.車輛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間的責任主體 機動車送交修理,依車輛所有人的意思,車輛已停止運行,并實際脫離所有人的控制和支配。修理廠則依合同取得了對該車的控制支配權。修理廠在試車或使用車輛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修理廠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樣,在委托保管的情形下,“車輛所有人失去了對車輛的運行支配權,也并不因此取得運行利益,保管人成為運行支配者,如果在車輛交付保管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自然應由保管人承擔賠償責任。 7.盜竊駕駛情形下的責任主體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被盜機動車肇事后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批復中明確規(guī)定:“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zhì)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眻?zhí)行中應當注意的是,不論車輛所有人對于車輛的管理有無不當或者瑕疵,車輛被盜后發(fā)生事故的,車輛所有人一律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8.車輛被質(zhì)押情形下的責任主體 車輛作為質(zhì)押標的物被質(zhì)押后,車輛所有人喪失了對車輛的占有、支配,不再是運行支配者和運行利益的歸屬者,如果在此間發(fā)生交通事故,所有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可根據(jù)車輛使用情況確定責任主體。 9.車輛承包、發(fā)包情形下的責任主體 汽車運輸公司、企業(yè)進行承包經(jīng)營,將車輛發(fā)包給個人或企業(yè),收取承包費,實際上是車輛所有權人將自己對車輛的支配權交給他人。他仍然是車輛的支配者和運行利益的歸屬者,承包方發(fā)生交通事故,發(fā)包方自然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承包人實際支配下的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發(fā)包人、承包人應承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同樣,出租車主與出租汽車公司簽訂承包合同,由車主實際支配出租車進行運營,并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出租汽車公司收取承包費。在承包期內(nèi),出租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車主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出租汽車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0.掛靠情形下的責任主體 所謂掛靠,是指車輛為個人出資購買,但為了服從當?shù)貙囕v管理的要求或運輸經(jīng)營的需要,而將車輛掛靠于某個具有運輸經(jīng)營權的公司。出租車掛靠出租汽車公司進行運營,有償使用公司標書,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由車主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出租汽車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出租車主自帶車輛、且自己擁有標書掛靠出租汽車公司,出租車公司僅收取服務性的管理費,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出租公司應在收取管理費總額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責任。貨運車輛亦應參照上述原則處理。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