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民法典工資發(fā)放規(guī)定有哪些法律分析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他費用。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fā)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如實編制工資支付臺賬。工資支付臺賬應當至少保存二年。工資支付臺賬應當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對象姓名、工作時間、應發(fā)工資項目及數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額,實發(fā)工資數額,銀行代發(fā)工資憑證或者勞動者簽名等內容。
2021年勞動法新規(guī)工資扣款勞動部發(fā)布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的《工資暫行規(guī)定》第15條規(guī)定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勞動者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 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 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公司無故扣工資如何維權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jiān)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guī)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員工急辭工勞動法是怎么規(guī)定扣工資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不用單位批準。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有違反相關法律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的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可立馬走人。
法律分析
關于勞動者辭工用人單位扣工資的,根據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扣工資作為賠償,扣多少單位說了算,國家沒有規(guī)定。勞動者急辭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發(fā)放其工資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勞動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工資問題《民法典》第807條中明確規(guī)定: “發(fā)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fā)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民法典關于工資扣款 ,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币簿褪钦f,《民法典》明確了建設工程優(yōu)先受償權,這有助于解決欠薪問題,而且,其他關于合同、人格方面的法律也有很強的保護效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發(fā)包人未支付工程價款的責任】發(fā)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fā)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