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致使受害人受傷后,受害方可以要求的賠償責任主要有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1、肇事者對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索賠包括:醫(yī)療費用、住院費用及其伙食費、誤工費用等等,若導致被害人受到嚴重傷害或者嚴重殘疾的情況,受害方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后續(xù)康復護理治療費用等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導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了要賠償搶救的相關費用外,還要賠償相應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和對其受害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等等。3、受害人索賠可以通過與侵害人直接協(xié)商協(xié)議相應的賠償費用,也可以請求交警部門或者調(diào)解委員介入調(diào)解,若調(diào)解無效,則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受傷可以要求哪些賠償營養(yǎng)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如果造成傷殘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按傷殘等級賠償傷殘補助金。
車禍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么首先需要明確受傷情況。
1、未構成傷殘的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醫(yī)療費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交通費等。
2、構成傷殘:除上述費用外,還有傷殘賠償金,殘疾器具輔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如下賠償:
(1)醫(yī)療費,根據(jù)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jù)確定。
(2)誤工費,根據(jù)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shù)刈o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根據(j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jù)為憑;有關憑據(jù)應當與就醫(yī)地點)時間)人數(shù))次數(shù)相符合。
(5)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shù)貒覚C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7)營養(yǎng)費,根據(jù)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簡稱“基數(shù)”),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10)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yǎng)人還有其他扶養(yǎng)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yǎng)人有數(shù)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11)康復費及后續(xù)治療相關費用,賠償標準一般以根據(jù)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jù)確定。
(12)定殘后護理費,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jù)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1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家屬如何處理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及其家屬應該如何處理?如何展開調(diào)查?
交通事故發(fā)生以后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不要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事故責任承擔比例的糾纏中,對于受害人而言,更為重要的是,在交警在場的情況下,要求將肇事車輛的行駛證、肇事司機駕駛證復印件交通管理部門留底。如果有可能,最好要求將肇事司機的身份證復印件留交警隊備案,以便將來訴訟中核實被告身份之需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一旦發(fā)現(xiàn)肇事司機不是肇事車輛所有人,或者肇事司機稱正受雇于某人、某單位的情形,務必要求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通知車主或者司機所稱雇主、雇傭單位負責人員到交通隊作好事故處理筆錄。此筆錄可以作得比較簡單,但非常重要,必須包含以下內(nèi)容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1)肇事司機與車主的關系;(2)車主認為肇事司機是其雇員的,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司機是否屬于職務行為;(3)肇事司機所稱雇傭單位負責人員是否認可司機為該單位職員,如果是職員,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是否履行單位職務。包含以上三點內(nèi)容的筆錄,在將來損害賠償?shù)脑V訟中,是受害人要求車主或肇事司機雇傭單位承擔替代責任的直接證據(jù)。如果缺少此作為證明雇傭關系、職務行為直接證據(jù)的筆錄,將來車主或雇傭單位即使簽收了法院的傳票而拒不到庭,或者車主、雇傭單位到庭了但拒不認可肇事司機是雇員或職務行為,而肇事司機又拒不到庭的情況下,法院也很難直接判決車主、雇傭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肇事司機來說,發(fā)生交通事故以后,無論是負全部責任,還是負部分責任甚至不負貢任,都應積極履行對傷者的救助義務,不能不管不問,更不能駕車逃逸。否則,肇事司機將承擔嚴厲的懲罰。
關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1對方身份證明的事先取得與留存——做到“有備無患”
交通事故發(fā)生以后,事故一方或雙方會撥打122,通知交警來處理現(xiàn)場,并進行責任認定。一般而言,交警出現(xiàn)場后,就會根據(jù)事故具體情況出具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事故造成人身損害較嚴重的,交警一般會要求肇事一方將傷者及時送往醫(yī)院。此時,作為受害一方,如果事故后尚清醒,應當要求交警留存肇事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備案;如果肇事者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的,也應將肇事者的駕駛證復印件留交通隊備案。廣大讀者可千萬不能忽視這一小小細節(jié)。因為一旦雙方在事故后不能達成一致賠償協(xié)議,或者事故后肇事者根本就躲起來逃避責任時,即使受害一方將對方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如果沒有對方的身份證明,法院無法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和開庭傳票時,受害方就會面臨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危險。因此,在交警出現(xiàn)場進行事故認定時,要求交警留存肇事者的身份證或駕駛證復印件(最好是身份證)備案,是為將來萬一協(xié)商不成,或者肇事者為逃避責任而使用更改電話號碼、變更居住地等手段逃避法院的送達作準備。只要留存肇事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即使將來受害者起訴到法院,法院無法通過電話聯(lián)系到被告,法院也能按照交警隊留存的肇事者身份證明上所記載的戶籍登記地,向被告(肇事者)發(fā)送司法專郵,如果專郵也不能送達的,才能適用公告程序送達起訴狀和傳票。
注意這一點小細節(jié),將會為以后可能進行的訴訟索賠節(jié)約相當多的時間。此外,由于戶籍管理中心只能查詢本地常住人口的身份情況,如位于北京東三環(huán)成壽寺路的北京市公安局戶籍管理中心就只能查詢北京市常住人口的基本身份情況,而不能查詢外地人身份情況。因此,對于北京、廣州、深圳、上海等流動人口居多的大城市,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如果為外地人時,受害方在事故后沒有掌握肇事者身份證明,當以后起訴到法院進行索賠時,即使法院工作人員盡職盡責幫助受害一方查詢被告的身份情況,也須委托外地法院進行查詢,待外地法院回復之后,才能決定是適用公告程序送達起訴狀和傳票,或是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從委托外地法院查詢被告的身份情況,再到外地法院將相關情況回復受訴法院,這至少需要2個月的時間。可見,交通事故后要求交警將肇事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放在交警隊備案,才能做到人身損害索賠道路開端的有備無患,否則,受害者剛起訴到法院,就可能面臨長達2個月左右的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和傳票的等待。也就是說,至少需要2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開庭,就更不用說等到法院查清事實,作出判決,乃至以后執(zhí)行判決.最后拿到賠償款需要的時間了。
2要求交警核實肇事司機與實際車主的關系——避免事故司機與車主相互推諉
交通事故發(fā)生以后,要求交警留存肇事一方的身份證明備案是受害方需注意的第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受害方需要注意的第二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是在交警主持交通事故認定時核實肇事車輛行駛證上的所有人是否為肇事司機本人。一旦發(fā)現(xiàn)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時,應當要求交警核實肇事司機與實際車主之間的關系,并要求交警制作筆錄,將肇事司機與車主之間的關系記入筆錄。如果肇事司機稱自己系車主的雇傭人員或員工,此時,受害方應要求交警通知肇事車輛車主到現(xiàn)場核實情況,并要求肇事司機、車主在交警制作的筆錄上簽字。如果肇事車輛車主在外地的,受害一方在人身受到嚴重損害的情形下,有權要求交警暫扣肇事車輛,待車主到交警隊核實肇事司機是否為其雇工、員工后,才能將肇事車輛放行;如果受害一方在人身受到不嚴重損害情形下,也有權要求交警以電話等形式與外地車主核實肇事司機與車主的關系,并記入筆錄。這樣做的原因,是在現(xiàn)有的法律規(guī)定中,只有肇事司機系車主的職務行為、雇傭行為、借用車輛情形時,才有可能由車主承擔責任。讀者千萬不能一知半解地認為——“跑得了和尚跑下了廟,司機跑了,車還跑不了”。這種想法過于天真,是對現(xiàn)行法律關于車主承擔責任的片面理解。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車主承擔賠償責任只有在其雇工、員工、出借車輛的情形下。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沒有及時要求交警通知肇事車輛車主核實與肇事司機的關系,將來受害方將肇事司機與車主同時起訴到法院后,可能面臨以下困境:
第一種情形:法院根據(jù)原告所提供的被告地址、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和傳票,最后只能適用公告程序送達起訴狀和傳票。那么,在開庭的時候,肇事司機和車主都不可能來參加庭審,法院就只能依據(jù)原告方(受害一方)提交的證據(jù)認定案件事實。在通常情況下,原告是根本無法提供證明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存在雇傭關系等證據(jù)的,而法院在實踐中,又是將證明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的雇傭關系等責任分配給原告一方的。此時,由于原告方無法提供證明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存在雇傭關系等證據(jù),法院最后只能判決由肇事司機承擔對受害方的賠償責任,而不能判決肇事車輛車主與肇事司機一起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種情形:即使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都能夠向肇事司機和肇事車輛車主送達起訴狀和開庭傳票,但是,在開庭的指定時間里,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都不來參加開庭。這種情況,法院判決的情況與第一種情形中一樣,不能判決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一起承擔賠償責任,只能判決實際侵害人——肇事司機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種情形:肇事車輛車主在指定的開庭時間來參加了庭審,法院無法通知到肇事司機或者能夠通知到肇事司機,但司機不來參加開庭的,肇事車輛車主在法庭時拒絕承認肇事司機是其雇工或是其單位員工,此時,由于證明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存在雇傭等關系的責任在原告一方,法院因為無法查明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的關系,也只能判決肇事司機承擔賠償責任。上述三種情形,是在司法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實際情況。廣大讀者試想,這三種情形都只能判決肇事司機承擔責任,而在流動人口居多的大中城市中,很多司機都是外地務工人員,即使法院判決這些肇事司機承擔責任,這些判決又能有多少得到實際執(zhí)行?可見,“跑得了和尚地不了廟”是建立在受害方有確切證據(jù)證明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存在雇傭等承擔替代責任、連帶責任的基礎上才可能出現(xiàn)的,而對于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一方來說,要獲得這一確切證據(jù),就是有交通事故發(fā)生后,要求交警通知肇事車輛車主核實與肇事司機之間的關系,并記入筆錄。即使出現(xiàn)將來上述三種情形,法院也能到交警隊調(diào)取該筆錄,最后作出讓肇事車輛車主承擔替代責任或者連帶責任的判決。
以上兩點,是我們在司法實務中親歷眾多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索賠案件后總結的。雖面對受害一方焦急的等待,但由于受害方無法提供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存在車主承擔替代責任、連帶責任的證據(jù),法院也只能“忍痛割愛”,僅判決肇事司機——實際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而法官在作出此種判決時,也深知該種判決得到實際執(zhí)行的難度。但是,由于受害方在交通事故發(fā)生時的準備工作沒有做到位,法院也無能為力。所以,我們請廣大讀者自己或者親朋好友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損害、重大財產(chǎn)損害后,務必做到以上兩點:留存肇事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或要求交警隊留存身份證明備案;核實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關系,并要求出現(xiàn)場交警記入筆錄。
交通事故欄目組溫馨提示,以下內(nèi)容或許對你有用: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交通事故的處理期限,也可以在欄目交通事故處理中尋找相關知識。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及其家屬應該如何處理?如何展開調(diào)查?如何展開調(diào)查? 交通事故發(fā)生以后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不要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事故責任承擔比例的糾纏中發(fā)生車禍后受傷家屬可以要求什么 ,對于受害人而言,更為重要的是,在交警在場的情況下,要求將肇事車輛的行駛證、肇事司機駕駛證復印件交通管理部門留底。如果有可能,最好要求將肇事司機的身份證復印件留交警隊備案,以便將來訴訟中核實被告身份之需;一旦發(fā)現(xiàn)肇事司機不是肇事車輛所有人,或者肇事司機稱正受雇于某人、某單位的情形,務必要求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通知車主或者司機所稱雇主、雇傭單位負責人員到交通隊作好事故處理筆錄。此筆錄可以作得比較簡單,但非常重要,必須包含以下內(nèi)容:(1)肇事司機與車主的關系;(2)車主認為肇事司機是其雇員的,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司機是否屬于職務行為;(3)肇事司機所稱雇傭單位負責人員是否認可司機為該單位職員,如果是職員,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是否履行單位職務。包含以上三點內(nèi)容的筆錄,在將來損害賠償?shù)脑V訟中,是受害人要求車主或肇事司機雇傭單位承擔替代責任的直接證據(jù)。如果缺少此作為證明雇傭關系、職務行為直接證據(jù)的筆錄,將來車主或雇傭單位即使簽收了法院的傳票而拒不到庭,或者車主、雇傭單位到庭了但拒不認可肇事司機是雇員或職務行為,而肇事司機又拒不到庭的情況下,法院也很難直接判決車主、雇傭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肇事司機來說,發(fā)生交通事故以后,無論是負全部責任,還是負部分責任甚至不負貢任,都應積極履行對傷者的救助義務,不能不管不問,更不能駕車逃逸。否則,肇事司機將承擔嚴厲的懲罰。 關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1對方身份證明的事先取得與留存——做到“有備無患” 交通事故發(fā)生以后,事故一方或雙方會撥打122,通知交警來處理現(xiàn)場,并進行責任認定。一般而言,交警出現(xiàn)場后,就會根據(jù)事故具體情況出具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事故造成人身損害較嚴重的,交警一般會要求肇事一方將傷者及時送往醫(yī)院。此時,作為受害一方,如果事故后尚清醒,應當要求交警留存肇事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備案;如果肇事者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的,也應將肇事者的駕駛證復印件留交通隊備案。廣大讀者可千萬不能忽視這一小小細節(jié)。因為一旦雙方在事故后不能達成一致賠償協(xié)議,或者事故后肇事者根本就躲起來逃避責任時,即使受害一方將對方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如果沒有對方的身份證明,法院無法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和開庭傳票時,受害方就會面臨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危險。因此,在交警出現(xiàn)場進行事故認定時,要求交警留存肇事者的身份證或駕駛證復印件(最好是身份證)備案,是為將來萬一協(xié)商不成,或者肇事者為逃避責任而使用更改電話號碼、變更居住地等手段逃避法院的送達作準備。只要留存肇事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即使將來受害者起訴到法院,法院無法通過電話聯(lián)系到被告,法院也能按照交警隊留存的肇事者身份證明上所記載的戶籍登記地,向被告(肇事者)發(fā)送司法專郵,如果專郵也不能送達的,才能適用公告程序送達起訴狀和傳票。 注意這一點小細節(jié),將會為以后可能進行的訴訟索賠節(jié)約相當多的時間。此外,由于戶籍管理中心只能查詢本地常住人口的身份情況,如位于北京東三環(huán)成壽寺路的北京市公安局戶籍管理中心就只能查詢北京市常住人口的基本身份情況,而不能查詢外地人身份情況。因此,對于北京、廣州、深圳、上海等流動人口居多的大城市,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如果為外地人時,受害方在事故后沒有掌握肇事者身份證明,當以后起訴到法院進行索賠時,即使法院工作人員盡職盡責幫助受害一方查詢被告的身份情況,也須委托外地法院進行查詢,待外地法院回復之后,才能決定是適用公告程序送達起訴狀和傳票,或是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從委托外地法院查詢被告的身份情況,再到外地法院將相關情況回復受訴法院,這至少需要2個月的時間??梢?,交通事故后要求交警將肇事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放在交警隊備案,才能做到人身損害索賠道路開端的有備無患,否則,受害者剛起訴到法院,就可能面臨長達2個月左右的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和傳票的等待。也就是說,至少需要2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開庭,就更不用說等到法院查清事實,作出判決,乃至以后執(zhí)行判決.最后拿到賠償款需要的時間了。 2要求交警核實肇事司機與實際車主的關系——避免事故司機與車主相互推諉 交通事故發(fā)生以后,要求交警留存肇事一方的身份證明備案是受害方需注意的第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受害方需要注意的第二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是在交警主持交通事故認定時核實肇事車輛行駛證上的所有人是否為肇事司機本人。一旦發(fā)現(xiàn)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時,應當要求交警核實肇事司機與實際車主之間的關系,并要求交警制作筆錄,將肇事司機與車主之間的關系記入筆錄。如果肇事司機稱自己系車主的雇傭人員或員工,此時,受害方應要求交警通知肇事車輛車主到現(xiàn)場核實情況,并要求肇事司機、車主在交警制作的筆錄上簽字。如果肇事車輛車主在外地的,受害一方在人身受到嚴重損害的情形下,有權要求交警暫扣肇事車輛,待車主到交警隊核實肇事司機是否為其雇工、員工后,才能將肇事車輛放行;如果受害一方在人身受到不嚴重損害情形下,也有權要求交警以電話等形式與外地車主核實肇事司機與車主的關系,并記入筆錄。這樣做的原因,是在現(xiàn)有的法律規(guī)定中,只有肇事司機系車主的職務行為、雇傭行為、借用車輛情形時,才有可能由車主承擔責任。讀者千萬不能一知半解地認為——“跑得了和尚跑下了廟,司機跑了,車還跑不了”。這種想法過于天真,是對現(xiàn)行法律關于車主承擔責任的片面理解。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車主承擔賠償責任只有在其雇工、員工、出借車輛的情形下。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沒有及時要求交警通知肇事車輛車主核實與肇事司機的關系,將來受害方將肇事司機與車主同時起訴到法院后,可能面臨以下困境: 第一種情形:法院根據(jù)原告所提供的被告地址、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和傳票,最后只能適用公告程序送達起訴狀和傳票。那么,在開庭的時候,肇事司機和車主都不可能來參加庭審,法院就只能依據(jù)原告方(受害一方)提交的證據(jù)認定案件事實。在通常情況下,原告是根本無法提供證明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存在雇傭關系等證據(jù)的,而法院在實踐中,又是將證明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的雇傭關系等責任分配給原告一方的。此時,由于原告方無法提供證明肇事司機與肇事車輛車主之間存在雇傭關系等證據(jù),法院最后只能判決由肇事司機承擔對受害方的賠償責任,而不能判決肇事車輛車主與肇事司機一起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