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一、民事訴訟賠償無力支付怎么辦
民事賠償中,經法院強制執(zhí)行但還是無力償還債務的,可由法院中止執(zhí)行,待被執(zhí)行人有執(zhí)行能力后可隨時再恢復執(zhí)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zhí)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zhí)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zhí)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zhí)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zhí)行。
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執(zhí)行措施后,被執(zhí)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xù)履行義務。債權人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zhí)行。
民事訴訟案件的判決結果往往與賠償相關。若是法院判處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對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這時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如果遇道民事訴訟賠償無力支付的情況,往往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執(zhí)行,只有等到被執(zhí)行賠償?shù)娜擞袌?zhí)行能力的時候,可以隨時請求法院予以執(zhí)行。
二、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
《民事訴訟法》第10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guī)定實行兩審終審制度。所謂兩審終審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后即告終結的制度。法院審判案件,就審判程序而言是兩審終審制,就法院體系而言是四級兩審制。兩審終審制,就是一起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判終結審判的制度。也就是說,地方各級法院對于按照審判管轄權的規(guī)定對由它審判的第一審(初審)案件做出判決或裁定以后,若當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若同級的檢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抗訴。上一級法院有權受理針對下一級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的上訴或抗訴,有權經過對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改變或維持第一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這時,上級法院的第二審判決、裁定,就是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
審級制度的實質是要求審判必須按審判程序嚴格進行,不得越級審理案件。兩審終審制度主要針對發(fā)生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了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訴訟案件,這里強調訴訟案件,法院審理的案件分為兩類,一類是需要經過普通程序或者簡易程序的訴訟案件,另一類是非因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具體爭議而請求法院確認一定的事實狀態(tài)的非訴訟民事案件。針對訴訟程序適用兩審終審制度,而非訴訟民事案件適用一審終審,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審理的案件。
兩審終審制是指一個刑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即告結束的制度。刑事訴訟法第10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對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刑事判決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人民檢察院認為有錯誤的,可以提起抗訴;但對于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訴,同級人民檢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審抗訴,除死刑案件外,二審判決或裁定一經作出立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兩審終審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國的最高審判機關,它作出的判決或裁定是終審的判決或裁定,不得上訴或抗訴;死刑案件除了適用普通程序,還適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復核程序,只有經過死刑復核程序后,二審關于死刑的判決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
實行兩審終審制有利于及時糾正錯誤的裁判,有利于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進行監(jiān)督,維護國家法制的統(tǒng)一。由于兩審終審審級不多,可以方便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防止案件因久拖不決而影響結案效率,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被告人無力賠償怎么辦?刑法主張罪責自負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的原則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不可實行連坐,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損失的,應當以被告人的個人財產為限,由被告人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若被告人確實無力賠償,且也無財產可供強制執(zhí)行的,將終止執(zhí)行,但在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有可以執(zhí)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償。在某些特殊情況下,被告人自己無力賠償,但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可由其他人代為賠償,如以下情形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一)未成年人犯罪造成損失的,其父母負有賠償責任;(二)如果有同案犯或其他人參與犯罪,造成損失,同案犯或參與犯罪的人即使沒有構成犯罪,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三)如果違法所得有部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對于這部分家屬負有退賠義務;(四)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損失的,被告人的親屬應被告人的請求,或者主動提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可以代替被告人賠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經濟糾紛被起訴了無力償還怎么辦經濟糾紛被起訴了無力償還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的辦法如下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
1、與欠債人協(xié)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債務人上法院起訴,對欠債人來說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實在無錢可還,即使打贏了官司,法院執(zhí)行人員知道欠債人沒有錢是無法執(zhí)行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的。可以等到有能力償還時執(zhí)行。
一、詐騙罪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的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2、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3、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4、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xiàn)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1、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千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較大;
2、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巨大;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特別巨大。
總而言之,在民事訴訟的經濟糾紛中,如果被告人沒有能力對債務進行償還的,則會被視為詐騙罪,需要受到法律責任的追究,情節(jié)較為嚴重涉案金額較大的情況下,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具體情況可以由法院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fā)生后,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xié)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民事經濟糾紛無力償還怎么辦民事經濟糾紛無力還錢的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可以協(xié)商處理,無力還款不會被判刑,但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支付還款。如果債務人沒有還款能力還向他人借款的,可能構成詐騙罪,因此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具體的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有:
(一)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三)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四)客觀要件本罪往客觀上表現(xiàn)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民事糾紛被告無力賠償怎么辦 ;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xiàn)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
擴展資料:無力還錢涉及立案標準?
詐騙罪是數(shù)額犯,行為人采用詐騙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shù)額較大”的標準,才能構成詐騙罪,予以立案追究。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千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較大”。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巨大”。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特別巨大”。詐騙數(shù)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jié)。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zhí)行員執(zhí)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