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雇傭關系侵權行為責任中國法律規(guī)定且經常涉及的雇傭關系糾紛中的損害賠償主 要有兩種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一種是雇主損害賠償糾紛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是指雇主對雇員在執(zhí)行職務中造成第三人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責任,又稱雇員致害責任。另一種是雇員受害賠償糾紛,是指雇員 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務中,使自己遭受損害,雇主因此而承擔的民事責任。在這兩種情況下,雇主承擔民事責任均以雇傭關系的存在為前提。在我國對于雇傭關系的法律責任規(guī)定如下:
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xiàn)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lián)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第十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fā)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fā)包或者分包業(yè)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guī)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包括哪些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孩子在學校課間休息的時候和同學做游戲,磕斷兩顆門牙,被告人需要付多少責任和多少賠償款?多大的孩子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決定是限制行為能力責任人,還是無行為能力責任人。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你說的被告人是誰?你都沒說被告人是誰,犯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了什么錯誤,何來“負多少責任和多少賠償款”?
——你說的情況,通常就是用兩個孩子的保險承擔醫(yī)藥費,不足部分雙方家長均攤。
坐牢后民事賠償怎么辦?坐牢后民事賠償也需要賠償?shù)谋桓嫒藨敵袚馁r償責任 ,因為坐牢屬于承擔刑事責任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賠錢屬于民事責任,當事人承擔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了刑事責任后,有民事賠償?shù)模枰袚袷沦r償。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民事賠償標準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一)醫(yī)療費:按照醫(y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chuàng)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jù)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xù)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營同行業(yè)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jù)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y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yǎng)的、沒有其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yǎng)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yǎng)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yǎng)人扶養(yǎng)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jù)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jù)支付。
(十二)財產直接損失:依情況而定。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民事賠償?shù)木唧w項目是需要根據(jù)實際的違法事實和造成的后果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在被追究了刑事責任的情況下,也是需要對民事賠償責任進行認定的,具體情況下可以基于實際的民事行為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負有賠償責任的人有哪些,賠償義務人應如何確定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釋[1998]23號作出的《關于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 附帶民事訴訟 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 (三)已被執(zhí)行死刑的罪犯的 遺產繼承人 ;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案件審結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 (五)其他對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依法應當承擔 民事賠償責任 的單位和個人; 附帶民事訴訟的成年被告人應當 承擔賠償責任 的被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如果其親屬自愿代為承擔,應當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