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法律分析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王某在公司聚餐喝酒后死亡的賠償:
王某在鄭州的一家飯店上班,去年1月20日,公司為感謝全體員工一年來的辛勤工作,安排大家中午聚餐。聚餐期間,王某飲酒過量,被同事送回宿舍休息。當晚9時許,同事回宿舍發(fā)現(xiàn)王某趴在床上,叫他也沒反應,當即打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了120,后王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鑒定,小李是酒精中毒死亡。為此,其父母將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836646.8元。
庭審中,原告訴稱,被告公司作為聚餐活動的組織者,對飲酒員工負有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但公司發(fā)現(xiàn)王某飲酒過量,卻沒有盡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該公司對王某的死亡應承擔責任。
被告公司辯稱,根據(jù)司法鑒定,王某是酒精中毒死亡,而公司聚餐時是中午,下午還要上班,因此公司不讓員工喝酒,王某卻違反規(guī)定私自喝酒。另外,王某作為成年人,知道自己能喝多少酒,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此外,王某喝完酒后,公司領導安排同事將他送回宿舍,期間還有同事去看他。出事后,公司及時聯(lián)系家屬,并撥打120、110,已經(jīng)盡到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不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是被告公司的員工,公司在王某醉酒后,沒有證據(jù)證明其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但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的后果應該有足夠的認知,且原、被告提供的證據(jù)均證明王某喝酒是自己要喝,被告已經(jīng)制止,其本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故公司應該承擔20%的責任,王某應承擔80%的責任。王某死亡產(chǎn)生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等費用共計50.8元,被告公司承擔10.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酌定為1萬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喝酒死亡賠償標準喝酒死亡賠償涉及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主要標準如下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喝酒死亡賠償規(guī)定喝酒致死賠償項目主要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的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喝酒喝死人的法律賠償標準一般情況下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一同喝酒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的人死亡,陪喝的人在無過錯的情況下無須賠償。在以下四種情況下導致造成人員喝酒死亡的,陪喝人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1、強迫他人飲酒造成他人死亡;2、明知他人不能飲酒依然勸酒;3、未將醉酒人員安全護送回家;4、在他人酒后駕車未進行及時性勸阻導致他人因酒后駕車發(fā)生車禍死亡。具體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當事人自身情況決定,一般需要支付喪葬費以及死者生前撫養(yǎng)人的必要生活費。
《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過錯責任原則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喝酒喝死人的法律賠償標準是什么?喝酒喝死人的法律賠償標準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3、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jù)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nóng)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yǎng)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jù)】喝酒出人命賠償案例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