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勞動者工作十年以上的自動辭職的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jīng)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能不能有經(jīng)濟補償跟工作年限是沒有聯(lián)系的。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你違法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chǎn)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十六條 【經(jīng)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司工作10年現(xiàn)在想辭職公司應該給予怎樣的補償個人主動辭職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單位不需要給您賠償,除非滿足以下法定條件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費 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的其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滿足以上條件的,您可以主動辭職,并且要求單位 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根據(jù)您的表述,您很不利,建議您等合同到期,只要單位不同意和您續(xù)約,單位就應當向您 支付補償金 。
我在工作滿十幾年了,公司要求辭職,我該怎么辦?第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可以要求補繳社保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的。第二、如公司一直沒有簽合同,也是違法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的雙倍工資。第三、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jīng)濟補償?shù)膬杀丁H绻莿趧诱咛岢鲛o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yè)保險金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就以上糾紛,無法協(xié)商的可以提起仲裁處理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
在公司工作10年主動提出離職,公司是否應給勞動者一定的工齡補償?法律上并未有相關規(guī)定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但情理上公司該給一定的工齡補償。
在法律對于勞動者離職的相關規(guī)定中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被辭退、主動離職和被迫離職是截然不同的。其中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主動離職的話,用人單位往往是無需支付任何補償?shù)摹?/p>
在公司工作10年主動提出離職,從法律角度來看,公司可以不支付任何補償。
根據(jù)國家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員工個人提出離職同樣分為不同情況,如果是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離職,那公司方面可以不給予勞動者任何補償。哪怕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你在這個公司工作了十年甚至二十年,從法律層面來看,公司也無需給予工齡補償。
但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或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又或者是個人與單位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員工是被迫辭職的,勞動者都可以向單位要求提供工齡補償,可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從情理上分析,用人單位應支付一定的工齡補償。
一個員工在某家單位工作了十年之久,這不僅證明工作10年以上要辭職 他為這個公司奉獻了足夠多的青春,也同樣證明他為這家公司創(chuàng)造了足夠多的利益,而且員工與公司之間的感情也肯定是有的。
為公司工作十年之后選擇離職,不論是出于什么原因,公司都肯定是失去了一個人才,而從公司角度來考慮,為勞動者提供一定的工齡補償完全是利大于弊。一方面能夠讓其他勞動者對公司更有感情,另一方面也能夠維系公司與離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系,或許未來某一天員工會重新回到公司。
其實在現(xiàn)實生活當中合乎情理,但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的事情有不少,尤其是在勞動者保護自身權益方面,勞動者期望公司方面自覺是很難的。因此勞動者必須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一旦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千萬不要輕易放棄追償,否則勞動者權益很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