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的規(guī)定,工傷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外出期間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況下,由于工作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的原因受到的傷害。如果勞動者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則可認定為因工死亡或者視同工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可以取得工亡待遇。
2、在下班后才死亡,并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所規(guī)定的情形,因此,并不屬于因工死亡的范圍。
3、《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認定工傷的前提條件就是因工作原因導致的,如果非工作原因導致的傷害那么顯然是不可以認定為工傷事故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或者認定工傷認定的結果存在法律適用錯誤的,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處理。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對本文章還有什么不能夠理解的,可以通過華律網找律師進行咨詢指導,他們能夠直接的告訴你的答案。
員工在下班后途中死亡的算工傷嗎?在下班途中死亡的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在一般情況下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不能算工傷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認定為工傷。特殊情況就是指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總的來說,在下班途中死亡的,原則上是不能算工傷的,只有職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而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死亡待遇。
下班途中猝死能否認定為工傷?下班后猝死不算工傷。關于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的情形,根據相關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但猝死不屬于以上規(guī)定的情形,故不能認定為工傷。
一、工傷的認定標準具體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他情形。
二、工傷的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1、按生活自理障礙支付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作為生活護理費;
2、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下班路上突發(fā)疾病死亡算工傷嗎首先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可以肯定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的是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不能直接認定為工傷。
因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了屬于工傷的幾種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在加班后下班途中突發(fā)疾病(猝死)的,不符合第一項情形中的“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
不符合第二項情形種的“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性工作、及受到事故傷害”;
不符合第三項“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意外傷害”;
不符合第四項“患職業(yè)病”;
不符合第五項“因公外出、工作原因收到上海或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
不符合第六項“下班途中收到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因為是本人突發(fā)疾病猝死。
所以可以肯定,下班途中猝死,很難直接認定為工傷。
其次,是否能爭取認定為“視同工傷”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視同工傷也就意味著,本來不屬于工傷,只是法律擴大了保護范圍,將其視為和工傷一樣。
這一點要注意,對比第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三工的場所規(guī)定,強調“工作場所”,第十五條視同工傷強調的是“工作崗位”。
第十四條“的工作場所”和第十五條的“工作崗位”有什么區(qū)別呢?
按照最高院在其再審案件((2017)最高法行申6467號)中的論述:
“本院經審查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該項規(guī)定視同工傷包括兩種情形:一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fā)疾病死亡;二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fā)疾病,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未經搶救死亡,可能存在兩種情形:一是突發(fā)疾病,來不及搶救即已經死亡;二是發(fā)病時,沒有其他人員在場,喪失搶救機會死亡。無論是經搶救無效死亡,還是
下班路上突發(fā)車禍死亡算工傷嗎上下班時間遇到事故死亡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如果是交通事故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且不是勞動者主要責任的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按《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guī)定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可以 認定為工傷 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下班途中意外死亡算不算工傷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 工傷保險基金 領取 喪葬補助金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yǎng)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guī)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