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1、防護林地、用材林地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的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以后每增加一年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增加500~800元。
2、經濟林、竹林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的補償標準: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3、特殊用途林的補償標準: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4、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5、“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林地征收補償政策有哪些林地征收補償政策如下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
1、土地補償費;
2、安置補助費;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上述部分都是直接補貼給該林地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征收部門還應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專門用來恢復因征地而減少的林地植被面積。此項費用要交給當?shù)厝嗣裾謽I(yè)主管部門。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應按照恢復不少于被占用征收林地面積的森林植被所需調查規(guī)劃設計、造林培育、保護管理等費用進行核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二十一條
為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了生態(tài)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確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第二十九條
中央和地方財政分別安排資金,用于公益林的營造、撫育、保護、管理和非國有公益林權利人的經濟補償?shù)?,實行專款專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林業(yè)主管部門制定。
征收林地的補償標準是什么?征收林地的補償標準如下:
1、土地補償費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
2、安置補助費;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征收土地的林地征收補償政策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收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xù),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xù),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