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的 經濟補償金 不要扣稅。 《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要不要扣稅呢解除勞動合同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的經濟補償金是不需要扣稅的。經濟補償金原則上不應當征收個人所得稅?!秳趧臃ā泛汀秳趧雍贤ā肪?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從稅收的角度來說,如果把勞動者這樣獲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直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納入征繳個人所得稅基數,對勞動者是不公平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補償金交稅嗎一、 勞動合同 解除補償金交稅嗎? 解除勞動合同 補償金需要交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 個人所得稅 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 經濟補償金 、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 工資 、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 1、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fā)給。 2、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xié)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fā)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6、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7、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8、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9、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0、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yè)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 解除合同 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基本上除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了國家補償和 國家賠償 所得款之外,其他的所有合法收入都是要依法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交稅納稅是一件非常嚴肅認真的事情,自身違規(guī)操作而試圖逃避納稅義務的,最終都會付出相應的法律代價的。還有就是,對公司給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要對照著 勞動合同法 進行審查。
經濟補償金扣稅標準一、正面回答
1、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數額為標準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低于該數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高于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等收入高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用高出的數額除以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所得數額視為勞動者個人的月工資或薪金收入,對該數額超過兩千元的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分析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三、相關法律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十二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四、經濟補償金計算的標準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扣稅 ?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