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按全額賠償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即100%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系數(shù)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附錄B的方法計算。也就是二級傷殘按照百分之九十賠償。如果多處傷殘會有一個計算公式,例如一處十級,一處九級。不是簡單的按照百分之10加上百分之二十的賠償。二十按照公式的計算得出一個系數(shù),用全部賠償金乘以這個系數(shù)得出應該賠償?shù)膫麣堎r償金。
一、一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二級傷殘劃分依據(jù)。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法律依據(jù)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一到十級傷殘鑒定細則 鑒定標準1、一級傷殘鑒定標準一級傷殘的鑒定標準包括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jié)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jié)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內容。
2、二級傷殘鑒定標準二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fā)癥,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3、三級傷殘鑒定標準三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fā)癥,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4、四級傷殘鑒定標準三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幻娌恐卸葰?;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jié)中1個關節(jié)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更多內容。
5、五級傷殘鑒定標準五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并有關節(jié)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jù))等更多內容。
6、六級傷殘鑒定標準六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等更多內容。
7、七級傷殘鑒定標準七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燒傷后顱骨全層缺損≥30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cm2;頸部瘢痕攣縮,影響頸部活動;全身瘢痕面積≥30%;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內容。
8、八級傷殘鑒定標準八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腦葉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面部燒傷植皮≥1/5;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等更多內容。
9、九級傷殘鑒定標準九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發(fā)際邊緣瘢痕性禿發(fā)或其他部位禿發(fā),需戴假發(fā)者等更多內容。
10、十級傷殘鑒定標準十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tài)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y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傷殘鑒定標準傷殘鑒定標準是由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一個標準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再由地方按標準去實施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以維護傷殘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傷殘還分有多種類型,各種傷殘要對照施行。
傷殘等級共分為十級,每一等級的傷殘,鑒定標準都有所不同。
1、一級傷殘鑒定標準
一級傷殘的鑒定標準包括: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jié)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jié)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2、二級傷殘鑒定標準
二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fā)癥,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3、三級傷殘鑒定標準
三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fā)癥,存在特殊醫(y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4、四級傷殘鑒定標準
三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jié)中1個關節(jié)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
5、五級傷殘鑒定標準
五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并有關節(jié)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jù))等。
6、六級傷殘鑒定標準
六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等。
7、七級傷殘鑒定標準
七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燒傷后顱骨全層缺損≥30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cm2;頸部瘢痕攣縮,影響頸部活動;全身瘢痕面積≥30%;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內容。
8、八級傷殘鑒定標準
八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腦葉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面部燒傷植皮≥1/5;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等。
9、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九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發(fā)際邊緣瘢痕性禿發(fā)或其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他部位禿發(fā),需戴假發(fā)者等。
10、十級傷殘鑒定標準
十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tài)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y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等級鑒定標準是什么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具體如下:
1、一級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
2、二級傷殘:社交困難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不能獨立工作,需要隨時有人照看傷殘鑒定標準細則 ;
3、三級傷殘:社交困難,生活不能完全獨立,需要有人照看;
4、四級傷殘:社交受限,活動、工作范圍受限制;
5、五級傷殘: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6、六級傷殘:活動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7、七級傷殘:暫時活動不受限制,但長期活動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時間大量減少;
8、八級傷殘:工作連續(xù)性不強,社交受限制、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9、九級傷殘: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10、十級傷殘: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