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在企業(yè)進行招聘工作人員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的過程中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應當明確自身的職責與義務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在入職時應當正式與勞動者簽署 勞動合同 ,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也是預防在企業(yè)進行解雇勞動者時的有效舉措。其中若是企業(yè)自行解除勞動者的 勞動關系 ,就應當支付一定的 經濟補償金 ,若是其他情況應當另作看待。 一、企業(yè)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標準 用人單位除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jù)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shù)姆绞绞遣灰粯拥摹? 1、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 解除合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fā)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 賠償金 。 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 (一)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guī)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 職業(yè)病 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調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jù)本條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yōu)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若是您身為勞動者被企業(yè)無故開除的,而企業(yè)并沒有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向當?shù)貏趧泳终f明具體情況并 申請勞動仲裁 。同時在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過程中應當使用好 法律知識 ,切勿讓不法人員鉆空子。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經濟補償金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的平均工資為賠償標準。賠償年限為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年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按一年計算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不滿六個月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按半個月賠償。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是什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其中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的稱為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其中,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違法解除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稱為賠償金: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