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的工資,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未參加社會保險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的,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經(jīng)濟補償。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shù)囊环N社會和經(jīng)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zhì)及勞動力的再生產(chǎn)和社會的穩(wěn)定。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jiān)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以及其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他靈活就業(yè)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用人單位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沒有交保險,怎么申請賠償一、公司不簽合同不交社保怎么賠償?
1、公司不簽合同職員若是提出請求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單位需要承擔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單位不交社保的話對于個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補繳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但是沒有賠償?shù)摹S萌藛挝徊患皶r為員工參加社保的話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只能由當?shù)厣绫C構(gòu)等依據(jù)《社會保險法》相關要求對其進行處罰并督促其及時為員工參保。
3、若是職員因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選擇離職,那么可以獲得單位支付的經(jīng)濟補償金。
相關法律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公司沒有簽合同沒有交保險怎么賠償根據(jù)勞動合同法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的規(guī)定,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你應要求工作的公司支付雙倍工資。而不在主張公司補繳社會保險,因為支付雙倍工資實際就是對用人單位不繳社會保險的處罰?!秳趧雍贤ā返诎耸l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經(jīng)濟補償。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可以要求簽勞動合同,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離職可要求公司給您經(jīng)濟補償金。
1.要求簽勞動合同,且從建立勞動關系起已超過一個月,可以主張公司與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你簽訂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從工作第二個月到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您可以獲得11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
2.求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如不補繳就用現(xiàn)金折算。
3.離職要求公司給您經(jīng)濟補償金。按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補償金,不滿6個月賠償0.5個月工資,滿6個月也算一個月工資。具體按照_實際工作時間來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解決社會保險手續(xù),且社會保險經(jīng)辦組織不能補辦導致其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因,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fā)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法律依據(jù)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