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深圳工傷賠償標準分為一級到十級。一級傷殘會給予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八萬六千九百零四元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最高是二十六萬零七百一十二元,最少是五萬二千一百四十二元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津貼是三十九萬一千零六十八元,最多是一百一十七萬三千二百零四元,最少是二十三萬四千六百四十一元;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是五萬四千三百一十五元。
深圳市工傷傷殘賠償標準深圳 市 工傷 職工鑒定為七級 傷殘 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除工傷醫(yī)療和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 工資福利 待遇之外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享受以下待遇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 1、由 工傷保險 基金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為9個月本人 工資 ; 2、 勞動關系 解除或者終止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為6個月本人工資,用人單位指定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25個月本人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以上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支付。 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本人工資,按遭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就業(yè)補助金的本人工資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 工傷保險條例 》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 十級傷殘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 傷殘等級 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 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 聘用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九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七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至十級傷殘職工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終結工傷保險關系: (一)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六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二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一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二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八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六十六條 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yè)病 前十二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單位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月數(shù)計算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 (二)原工資福利待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受工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福利待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工作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月數(shù)計算平均工資福利待遇。
深圳工傷賠償標準20212021年深圳市工傷賠償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賠償標為:一級傷殘為二十七個月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二十五個月廣東省深圳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二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二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二十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八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