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壽險后意外身亡,保險公司以卻以這項條款拒絕賠償......
案 件 亮 點
在壽險保險條款約定既往病史導致死亡免賠,大智死亡前曾患有高血壓,死于高血壓、腦干出血的情況下,為大智的家屬爭取到了40萬元保險理賠款。
初春的清晨,濕潤的風輕輕地掃著玻璃窗,微微地拂著一切,又悄悄地走了。淡白天光,也占據(jù)著每個角落,給房門涂上了一層幻夢的白顏色。
意外身亡 保險公司拒不賠償
一切看似很平常,卻不太尋常的一天,一個很平凡又重要的崗位上,倒班的同事發(fā)現(xiàn)大智暈倒在其工作的保安亭內,同事迅速撥打120后,將其送往醫(yī)院就診,經(jīng)醫(yī)務人員的奮力搶救,三天后不治身亡,經(jīng)診斷為高血壓、突發(fā)腦干出血死亡。
事后,大智的家屬了解到大智所在的保安公司為大智投保過一份人壽保險,保險期間正好是大智突發(fā)疾病死亡的期間。隨后大智的家屬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并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保險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拒絕理賠。
元甲有力反駁保險公司 最終成功獲賠
大智的家屬作為法定受益人,不能接受被保險人大智達到保險理賠條件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于是找到并委托了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立即開始調查、討論分析了案件事實,準備證據(jù)材料、訴訟策略,進行了立案。
開庭后,保險公司提出根據(jù)合同特別條款約定既往病史導致的死亡免賠,保險公司僅賠償突發(fā)疾病導致的死亡。被保險人在身故前患有高血壓、顱內出血,并且死于因高血壓導致的腦干出血,因此不同意賠償。
元甲律師在仔細研究了保險條款和病歷之后,做出了有力的反駁:
首先,投保單要求投保人承諾被保險人未患有高血壓二級及以上、心腦血管疾病。仔細研究大智病歷可以看出,其生前確實患有高血壓但較輕微,未達到二級及以上,符合投保條件;死亡之前數(shù)年曾因騎車摔傷導致顱骨骨折腦出血,但也不屬于腦血管疾病。
其次,保險公司特別條款系保險公司員工用鉛筆手寫,不是正規(guī)條款,保安公司到庭陳述合同簽訂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僅溝通保費問題,從未就免賠事由進行過告知,該條款不發(fā)生效力。
最后,保險公司沒有任何證據(jù)證明大智不是死于突發(fā)疾病,而是死于既往病史。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理由不能成立。
本案人民法院采信了元甲律師的代理意見,支持了大智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判決保險公司向大智的家屬支付40萬元理賠款。
大智的家屬對判決結果非常滿意,縱使保險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了上訴,大智的家屬依然對元甲律所充滿信心,元甲律師未辜負大智家屬的信任,交上來一份滿意的答卷!
律 師 點 評
保險公司在投保人投保時不告知免賠事由,受益人申請理賠后以免賠事由拒絕理賠。
保險公司在投保時要求承諾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表示認可被投保人符合投保條件,不應當在理賠時提出被保險人身體狀況不符合理賠條件。
對于拒賠的理由需要證據(jù)支持,而非單方面的猜想。
案例來源: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以上為元甲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隱私和商業(yè)隱私,以上委托人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