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一、1級至4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保留勞動關系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二、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1級?10級?傷傷殘賠償標準速查表
?、1級?4級?傷傷殘賠償標準(注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到四級傷殘單位不能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職?因?致殘被鑒定為?級?四級傷殘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
(?)從?傷保險基?按傷殘等級?付?次性傷殘補助?,標準為:?級傷殘為27個?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的本??資,?級傷殘為25個?的本??資,三級傷殘為23個?的本??資,四級傷殘為21個?的本??資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
(?)從?傷保險基?按??付傷殘津貼,標準為:?級傷殘為本??資的90%,?級傷殘為本??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額低于當地最低?資標準的,由?傷保險基?補?差額;
(三)?傷職?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保險待遇?;攫B(yǎng)?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傷保險基?補?差額。
職?因?致殘被鑒定為?級?四級傷殘的,由??單位和職?個?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5級?10級?傷傷殘賠償標準
1、職?因?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從?傷保險基?按傷殘等級?付?次性傷殘補助?,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的本??資,六級傷殘為16個?的本??資;
(?)保留與??單位的勞動關系,由??單位安排適當?作。難以安排?作的,由??單位按?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資的60%,并由??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額低于當地最低?資標準的,由??單位補?差額。
經?傷職?本?提出,該職?可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勞動關系,由?傷保險基??付?次性?傷醫(yī)療補助?,由??單位?付?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次性?傷醫(yī)療補助?和?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治區(qū)、直轄市?民政府規(guī)定。
2、職?因?致殘被鑒定為七級??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從?傷保險基?按傷殘等級?付?次性傷殘補助?,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的本??資,?級傷殘為11個?的本??資,九級傷殘為9個?的本??資,?級傷殘為7個?的本??資;
(?)勞動、聘?合同期滿終?,或者職?本?提出解除勞動、聘?合同的,由?傷保險基??付?次性?傷醫(yī)療補助?,由??單位?付?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次性?傷醫(yī)療補助?和?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治區(qū)、直轄市?民政府規(guī)定。
三、1級?10級?傷傷殘賠償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傷保險條例》第三?五條-第三?七條
四、全國各省市?傷傷殘賠償標準
關于?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和?次性傷殘醫(yī)療補助?賠償標準,以及其他待遇規(guī)定,由于各省市規(guī)定不盡相同,所以歸納下表,以?便朋友們查閱:
1、北京市《北京市實施〈?傷保險條例〉若?規(guī)定》
?傷職?需要暫停?作接受?傷醫(yī)療的,在停?留薪期內,原?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付。?傷職?停?留薪期?般不超過12個?,按照《條例》規(guī)定有正當理由的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停?留薪期具體時限按照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
第???條申請供養(yǎng)親屬撫恤?的,應當向??單位登記地的區(qū)、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供養(yǎng)親屬?份證明、經濟狀況證明、勞動能?鑒定結論、因?死亡職?與供養(yǎng)親屬的關系證明、因?死亡職??資證明等相關材料。
第??三條參加?傷保險的??單位破產、解散的,其?級?四級傷殘職?、享受供養(yǎng)親屬撫恤?待遇的?員、退休的?傷?員享受的由?傷保險基??付的?傷待遇,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xiāng)、鎮(zhèn)?民政府設?的社會保障事務機構
發(fā)放。
第??四條?傷職?與??單位的勞動關系依法解除或者終?的,該??單位應當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向該?傷職??付?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
引?法條:
《北京市實施〈?傷保險條例〉若?規(guī)定》第???條-第??四條
2、天津市《天津市?傷保險若?規(guī)定》
職?因?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本?提出,可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勞動關系;被鑒定為七??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終?勞動關系。
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勞動關系的職?,由?傷保險基??付?次性?傷醫(yī)療補助?,由??單位?付?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
?次性?傷醫(yī)療補助?的具體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平均?資的2?12個?:五級傷殘為12個?,六級傷殘為10個?,七級傷殘為8個?,?級傷殘為6個?,九級傷殘為4個?,?級傷殘為2個?。
?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的具體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平均?資的3?18個?:五級傷殘為18個?,六級傷殘為15個?,七級傷殘為12個?,?級傷殘為9個?,九級傷殘為6個?,?級傷殘為3個?。
引?法條:
《天津市?傷保險若?規(guī)定》第??九條
3、上?!渡虾J?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三?九條(致殘??四級待遇)
?傷?員因?致殘被鑒定為?級?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從?傷保險基??付?次性傷殘補助?。?級傷殘的,為27個?的?傷?員本??資;?級傷殘的,為25個?;三級傷殘的,為23個?;四級傷殘的,為21個?。
(?)從?傷保險基?按??付傷殘津貼。?級傷殘的,為?傷?員本??資的90%;?級傷殘的,為85%;三級傷殘的,為80%;四級傷殘的,為75%。
(三)?傷?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按?領取養(yǎng)???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yǎng)?保險待遇。基本養(yǎng)?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傷保險基?補?差額。?傷?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按?領取養(yǎng)??條件的,由?傷保險基?繼續(xù)?付傷殘津貼。
(四)參加本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的??單位和?傷?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傷?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繼續(xù)享受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傷?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不符合繼續(xù)享受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單位和?傷?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照基本醫(yī)療保險規(guī)定?次性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符合條件后,繼續(xù)享受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
第四?條(致殘五?六級待遇)
?傷?員因?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從?傷保險基??付?次性傷殘補助?。五級傷殘的,為18個?的?傷?員本??資;六級傷殘的,為16個?。
(?)保留與??單位勞動關系,由??單位安排適當?作。難以安排?作的,由??單位按?發(fā)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的,為?傷?員本??資的70%;六級傷殘的,為60%。并由??單位和?傷?員繼續(xù)按照規(guī)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額低于本市職?最低??資標準的,由??單位補?差額。
經?傷?員本?提出,該?傷?員可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勞動關系,由?傷保險基??付?次性?傷醫(yī)療補助?,由??單位?付?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五級傷殘的,分別為18個?的上年度全市職??平均?資;六級傷殘的,分別為15個?。
經?傷?員本?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5年的,不?年限每減少1年,?次性?傷醫(yī)療補助?和?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遞減20%,但屬于《中華?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因?傷?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的,不享受本條第?款規(guī)定的待遇。
第四??條(致殘七??級待遇)
?傷?員因?致殘被鑒定為七級??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從?傷保險基??付?次性傷殘補助?。七級傷殘的,為13個?的?傷?員本??資;?級傷殘的,為11個?;九級傷殘的,為9個?;?級傷殘的,為7個?。
(?)勞動合同期滿終?,或者?傷?員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傷保險基??付?次性?傷醫(yī)療補助?,由??單位?付?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七級傷殘的,分別為12個?的上年度全市職??平均?資;?級傷殘的,分別為9個?;九級傷殘的,分別為6個?;?級傷殘的,分別為3個?。
經?傷?員本?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5年的,不?年限每減少1年,?次性?傷醫(yī)療補助?和?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遞減20%,但屬于《中華?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因?傷?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的,不享受本條第?款第?項規(guī)定的待遇。
引?法條:
《上海市?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九條-第四??條
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傷殘1到10級賠償標準如下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
1、一級傷殘為27個月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的本人工資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工地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 ;
2、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3、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