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第一步:明確要“告誰”;
第二步:收集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經當事人予以質證,不能當然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的依據,在訴訟中,對于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三步:合理要賠償;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
發(fā)生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zhèn)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yǎng)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zhí)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3、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fā)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
4、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zhí)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zhí)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拓展資料: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y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誤工費。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119條規(guī)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交通事故賠償訴訟一般是收集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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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怎樣起訴法律分析: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fā)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zhí)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由法院執(zhí)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發(fā)生交通事故怎么向法院起訴發(fā)生 交通事故 要向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也可以向車輛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 訴訟 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 《 民事訴訟法 》第29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交通事故自己怎么起訴?一、交通事故如何起訴1、搜集證據起訴時需要準備的證據材料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除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了 責任認定書 、調解書或復議裁定書外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還包括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1)受害人受到傷害及傷害后果的證明(病情診斷、法醫(yī)鑒定、傷情等級、有關照片等);(2)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及交通費的證據(醫(yī)療費單據、誤工天數和誤工收入的證明、住宿費單據、車船票等);(3)要求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的,提供 親屬關系證明 、被扶養(yǎng)人情況證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養(yǎng)人情況證明)以及和案件相關的其他證據。2、確定管轄法院損害賠償屬于民事侵權賠償,根據侵權行為訴訟原則確定管轄地。這個問題其實涉及 民事訴訟法 中管轄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 。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事故發(fā)生地、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當然,一般是向基層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的確定視被告而定。如被告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其住所地為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如被告為公民的,其住所地為公民的 戶籍所在地 的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yī)的地方除外。3、起訴立案 交通事故當事人 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二、 交通事故起訴 需要哪些證據(一)搶救費用和醫(yī)院的醫(yī)療費證據1、搶救醫(yī)院和縣級以上醫(yī)院的搶救費用和醫(yī)院的醫(yī)療費單據。2、醫(yī)院治療診斷證明書`病歷`轉院治療證明,法醫(yī)鑒定書。3、醫(yī)療終結后,需要繼續(xù)治療的費用,應當有治療醫(yī)院的繼續(xù)治療意見或法醫(yī)鑒定意見。4、自購藥費單據,應當附治療醫(yī)院的處方。(二)誤工日期證明1、治療醫(yī)院出具的住院治療與休治時間或法醫(yī)鑒定確定的休治時間。但評定傷殘等級的,評定傷殘之日前為誤工日期。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為交通事故誤工減少收入的證明。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fā)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農業(yè)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從事農`林`牧`漁業(yè)的在業(yè)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3、無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發(fā)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包括城鄉(xiāng)個體工傷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應有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證明。4、當事人還應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明等項證明。(三)護理費證據1、醫(yī)院同意護理人員及護理人數的證明;2、公安 交通管理部門 使用護理人員的意見;3、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賠償辦法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予以賠償。(四)傷殘評定賠償證據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五款,根據地方規(guī)定,如《山東省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九條規(guī)定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根據傷殘評定等級1級傷殘給予100%的生活補助費;十級傷殘給予10%的生活補助費,相鄰兩級賠償比例差為10%,多處傷殘的,確定殘疾生活補助費賠償比例時,以評定的最高傷殘等級賠償比例為基數,其他傷殘1-5級的每增加一處增加賠償比例4%,6-10級的每增加一處賠償比例2%,增加的賠償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最高賠償比例不得超過100%。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的賠償證據:1、道路 交通事故傷殘 評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重新評定書。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3、交通事故發(fā)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六)殘疾需要配置含更換補償功能器具所需的費用證據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需要配置含更換補償功能器具所需的費用。憑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配置國產普及型器具標準計算。殘具包括假肢或手搖三輪車。輪椅。助聽器。拐杖。盲杖等器具以補償喪失的功能。需要配備假肢的,考慮更新所需費用,未滿16歲的以十次為限;未滿50周歲的,以七次為限,50周歲以上的,以四次為限,結案時一次給付。其標準按照民政部門制定的國產普及型器具的標準確定。殘疾器具是為了補償殘疾的功能及彌補喪失的功能而配置的器具,其目的是為了使用是殘疾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賠償殘疾用具時應注意,一是部分殘疾用具還是殘疾代用器官(如假眼,假發(fā),假肢等)應全額賠償。
交通事故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一)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一般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4、法庭辯論,原告發(fā)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fā)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