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1、平面痕跡鑒定 平面痕跡鑒定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主要是檢驗痕跡的線形特征與嫌疑造型客體是否同 一,以及痕跡的物理、化學成分與嫌疑造型客體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兩車刮擦事故,此車上的刮擦痕跡與彼車上的刮擦痕跡是否相對應,此車上的油漆減層與彼車上的油漆加層顏色、成分是否相同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人車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輪胎印跡與該車的輪胎花紋是否一致。 2、立體痕跡鑒定 立體痕跡鑒定,主要是檢驗痕跡的形狀特征與嫌疑造型客體是否同一。如兩年相撞事故,此年上凹陷痕跡與彼車上的相應凸出部位形狀是否吻合。 3、其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他物證及法醫(yī)物證鑒定 其他物證及法醫(yī)物證鑒定,是由具有技術職稱的事故處理交通警-察、法醫(yī)或者委托專門機構使用儀器設備對現場遺留的物證與從交通肇事嫌疑車輛上提取的微量物證進行同一認定。其他物證檢驗包括對輪胎、橡膠、金屬合成樹脂、纖維、油斑、玻璃、土壤、煤和焦炭檢驗、鑒定。法醫(yī)物證鑒定包括對血液、血型、毛發(fā)、人與動物的組織碎塊等的檢驗、鑒定。 通常,此類鑒定的檢材體積孝數量少,有的只有微量,因此利用熒光法檢驗、薄層色譜檢驗、氣相色譜檢驗、裂解色譜檢驗、紫外光譜檢驗、紅外光譜檢驗、發(fā)謝光譜檢驗、中子活化分析等技術進行檢驗、鑒定。有此證據需要作出特征同一認定有些只需作出種類同一認定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痕跡鑒定是怎樣的交通事故痕跡鑒定:1、尋找發(fā)現事故現場痕跡物證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確定第一次接觸點;2、對事故有關的主要痕跡物證進行檢驗鑒定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為事故責任認定提供證據;3、分析推斷事故的形成過程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為事故處理提供參考依據;4、為偵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圍。
交通事故的車輛鑒定具體包括哪些內容?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的車輛鑒定具體包括與事故有關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的物品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垩旱奈锲窇斖咨票9?。
交通事故的車輛鑒定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鑒定完成期限:
交通事故的車輛鑒定車輛鑒定中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交通事故的車輛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幾種交通事故痕跡鑒定類型的鑒定要點道路交通事故痕跡鑒定,是由具有技術職稱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的事故處理交通警-察或者委托專門機構使用儀器設備對事故車輛、現場物體上的承受客體痕跡與嫌疑造型客體進行檢驗鑒別,對痕跡與嫌疑造型客體是否“同一”作出認定結論。
(一)平面痕跡鑒定
平面痕跡鑒定,主要是檢驗痕跡的線形特征與嫌疑造型客體是否同一,以及痕跡的物理、化學成分與嫌疑造型客體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兩車刮擦事故,此車上的刮擦痕跡與彼車上的刮擦痕跡是否相對應,此車上的油漆減層與彼車上的油漆加層顏色、成分是否相同;人車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輪胎印跡與該車的輪胎花紋是否一致。
(二)立體痕跡鑒定
立體痕跡鑒定,主要是檢驗痕跡的形狀特征與嫌疑造型客體是否同一。如兩年相撞事故,此年上凹陷痕跡與彼車上的相應凸出部位形狀是否吻合。
(三)其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他物證及法醫(yī)物證鑒定
其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他物證及法醫(yī)物證鑒定,是由具有技術職稱的事故處理交通警-察、法醫(yī)或者委托專門機構使用儀器設備對現場遺留的物證與從交通肇事嫌疑車輛上提取的微量物證進行同一認定。其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他物證檢驗包括對輪胎、橡膠、金屬合成樹脂、纖維、油斑、玻璃、土壤、煤和焦炭檢驗、鑒定。法醫(yī)物證鑒定包括對血液、血型、毛發(fā)、人與動物的組織碎塊等的檢驗、鑒定。
通常,此類鑒定的檢材體積孝數量少,有的只有微量,因此利用熒光法檢驗、薄層色譜檢驗、氣相色譜檢驗、裂解色譜檢驗、紫外光譜檢驗、紅外光譜檢驗、發(fā)謝光譜檢驗、中子活化分析等技術進行檢驗、鑒定。有此證據需要作出“特征同一認定”,有些只需作出“種類同一認定”即可。
交通事故車輛鑒定流程是怎樣的有以下四個步驟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
1、首先凡需要鑒定事故車輛及其他檢材要由辦案人在案發(fā)72小時內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按規(guī)定項目認真填寫委托書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并由辦案人親自送到鑒定大廳技術科登記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對需要做車輛、物品及人員交通事故車輛痕跡鑒定 的司法鑒定的事故,必須由辦案人及雙方當事人三方同時到場,并簽字方可生效,如果缺一樣就不予受理檢驗。
2、而對拒絕到場的當一人或一方拒絕簽字的,辦案民警寫出情況說明要報大隊領導、主管事故科長簽字。
3、領取鑒定報告書必須由辦案人親自到技術科領取,不許擬派和委托他人。
4、最后上午受理車輛委托、上線檢測,下午駐站民警和工程師到各大隊停車場檢驗車輛,請預約好檢驗時間。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p>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