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公司支付職工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的離職補償金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在規(guī)定范圍內(金額不超過平均工資三倍),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需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員工離職補償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員工離職補償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的經(jīng)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他補助費)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超過3倍數(shù)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拓展資料】
一、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一)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二)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三)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四)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五)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六)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七)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八)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二、個人所得稅是什么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jīng)濟亦有較大影響。
離職補償金要交個稅嗎員工離職經(jīng)濟補償金不需要交個稅。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jīng)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他補助費用)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其收入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jīng)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y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宣告破產(chǎn),企業(yè)職工從該破產(chǎn)企業(yè)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十六條 【經(jīng)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員工離職賠償金個稅誰負擔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