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根據(jù)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青苗補償費的標準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也是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因此,各地的補償標準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具體的補償標準一般應按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進行規(guī)定。
舉例說明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大連市2010年出臺的《大連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對不同種類不同年限的青苗就作出過非常細致的規(guī)定,如對櫻桃樹的補償就是逐年遞增,3-7年的每珠櫻桃樹會獲得300-1200元的補償,8-20年的櫻桃樹每株就可以獲得1500-2000元的補償。
河南省許昌市2010年的《青苗補償費制定標準》對此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標準,其中規(guī)定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對于移植的樹木,在非移植季節(jié),按保留補償。
花木、苗圃及樹木按照林業(yè)部門規(guī)定或本地區(qū)當年度(季度)市場價格補償,對于經(jīng)濟林的補償,按照林業(yè)部門規(guī)定計算。根據(jù)這一標準,許昌市規(guī)定了許多具體的補償數(shù)額,如4-7年初果期的果樹,如保留的話,會每株補償150元,如果移植或者砍伐的話,會每株補償30元。而1年以下的果樹和2-3年的果樹補償標準又有所不同。
2022年果樹賠償標準1.柚、柑、桔、楊梅、葡萄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幼樹期2200元/畝;初產(chǎn)期5000元/畝;盛產(chǎn)期11400元/畝;衰老期5500元/畝。2.桃、李、梨、棗、杏、枇杷、石榴、獼猴桃、板栗:幼樹期2100元/畝;初產(chǎn)期4600元/畝;盛產(chǎn)期10200元/畝;衰老期4800元/畝。
一、農(nóng)田征收補償條件: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nóng)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農(nóng)田征收補償程序:
1.擬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擬征地所在地縣、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圍、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及數(shù)量,征地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
2.審查、報批及批準 征地方案擬定后,由縣、市人民政 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的批準權限,經(jīng)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人民政 府批準,獲得批準的,批準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將作出用地批復,下級政 府以此為依據(jù)進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在當?shù)赜枰怨妗?/p>
法律依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qū)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果樹地征用賠償標準一、國家征收土地果樹賠償價格的規(guī)定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shù)赜嘘P的部門。
9、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因各個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不同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青苗補償標準亦不同,具體的還需咨詢當?shù)赜嘘P的部門。
三、什么是確權?
確權,一個是所有權,一個是使用權。
所有權:我國實行公有制,所以,即便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你個人開荒的地,所有權也不屬于個人,還是公有。。農(nóng)村土地屬農(nóng)村集體所有,具體一般是村集體,所以,所有權歸你所在的村集體所有。集體土地的使用一般由村集體確定,就是說,怎么用、誰來用,用多少這些事務的決定權在村上,而村上實際上還得按照縣級、鎮(zhèn)級政府的相關規(guī)劃和政策確定具體土地的用途(國家實施土地的用途管制政策),盡管你認為是自己開荒,認為這樣就該歸你自己所用,但實際上嚴格說起來,如果未經(jīng)相關部門同意批準,私自開荒種地是危險的,有時候還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因為為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了生態(tài)環(huán)境不被破壞,有些地方是需要保護的,對未利用土地的開發(fā),一般先要根據(jù)實際進行規(guī)劃,具體哪些地方禁止開墾、哪些地方可以開墾,每年可以開墾多少,這些都是有具體計劃的安排。所以,如果村集體認可你開墾的土地并經(jīng)過半的全體村民同意后,才能給你確認土地的使用權。
果樹如何補償,有沒有具體的標準的標準國家征收果樹補償標準一般按照政府文件和當年的果樹市場估價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當年的都按苗木價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多年的按直徑、高度和寬度賴計算,還有果樹處于不同的果期,賠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每個地方的青苗補償標準都不一樣。每畝多于規(guī)定棵數(shù)按標準計補,少于規(guī)定棵數(shù)的按每棵樹對應的單價和實際清點棵數(shù)計補。
拓展資料
目前就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我國部分的果樹征地補償標準是: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9、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10、征收基本農(nóng)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
11、征收林地及其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他農(nóng)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
12、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
13、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16萬元。
果木樹的賠償標準是什么?一般按照政府文件還有當年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的果樹市場估價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當年的都按苗木價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多年的按直徑,高度,寬度。不過每個地方的青苗補償標準都不一樣的。每畝多于規(guī)定棵數(shù)按標準計補,少于規(guī)定棵數(shù)的按每棵樹對應的單價和實際清點棵數(shù)計補。下面是針對不同果樹不同時期的賠償標準情況。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2016年土地征收果樹賠償怎么計算?
土地拆遷補償=土地種類×畝產(chǎn)量×該類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種類河南省果樹賠償標準 :土地種類、稻田、專業(yè)菜地、魚塘、旱地、果園、茶園、水塘、渠、壩等
青苗補助費=果樹種類補償×青苗生產(chǎn)期標準×果園面積
果樹種類: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藥、材桃、李、梅、橙、板栗、奈李、柚、葡萄、核桃等其他果樹
林木種類:杉樹、國外松、樟、梓、楠、稠、馬尾松、泡桐、其他喬木、其他樹木及竹類
青苗生產(chǎn)期標準:果樹類按栽種年限劃分;林木類按樹苗高度和胸徑來劃分。
附:水池、糞池、井、排水溝、曬坪、擋土墻護坡、圍墻、水渠、墳地等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一般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
種類劃分與各類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物價局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