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被害人死亡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親屬未提附帶民事訴訟,親屬能否委托代理人參加庭審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實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附加流程,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范圍也圈定在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的直接損失范圍內,對于經濟類犯罪的犯罪所得,法院也會依法追繳并退還給被害人,因此,被害人是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于刑事訴訟本身沒有任何影響。涉及重大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屬可以通過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shù)姆绞骄懿徽徑獗桓嫒说姆缸镄袨椋ㄔ涸谧罱K的定罪量刑時會結合該因素及案件的性質、重大社會影響作出公正判決。
如果非要說會有影響,那可能存在于這種場合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被害人一方自愿放棄民事賠償,而是強烈要求對被告人重判。由于被害人及其家屬不諒解,為犯罪所破壞的社會關系得不到任何恢復,法官可能會因此而在自由裁判權的限度內科以較高一些的刑罰。
1.直系親屬中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是當事人的近親屬。近親屬依法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作為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在庭審中當然可以發(fā)言。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當事人是未成年人的,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參加訴訟,不用辦委托手續(xù)。3.不是所有的直系親屬都是法律意義上的近親屬,只有法定范圍內的近親屬才可以接受委托擔任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庭審。如直系親屬沒有接受委托,則不能在庭審中發(fā)言。
親告罪被害人死亡的,近親屬是否可提起刑事訴訟首先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親告罪也就是刑法意義上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的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虐待罪。
其次,如果本人沒有不敢告訴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原因未告訴的,那么近親屬沒有權利提起訴訟。
第三,被害人死亡,如果在訴訟前,那么近親屬無權提起訴訟,但是如果被害人是因為上述其中行為死亡的,那么應該是公訴案件,則有權利報案至公安機關。
近親屬范圍規(guī)定具體是怎樣的一、民事 訴訟 中的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guī)定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參考法條: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中第12條規(guī)定的近親屬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二、 刑事訴訟 中的近親屬 根據(jù)我國 刑事訴訟法 的規(guī)定,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參考法條:2012新修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三、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guī)定,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 扶養(yǎng) 、 贍養(yǎng) 關系的親屬。 參考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的親屬。 刑事訴訟法關于“近親屬”的規(guī)定(第82條)是:“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民事通則雖然沒有明確規(guī)定近親屬的范圍,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民法通則中規(guī)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顯然,刑事法與民事法關于“近親屬”的規(guī)定不統(tǒng)一, 刑法 上的近親屬概念的范圍比民法上近親屬概念的范圍窄的多。與刑事法相比,民事法將近親屬的范圍擴大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范圍也未限定于同胞兄弟姐妹。 其實,近親屬不論在刑事法還是在民事法上,都有很重要的法定權利。在刑事法上,近親屬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近親屬,他們享有的權利包括:申請 取保候審 的權利;要求解除超過法定期限強制措施的權利;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權利;對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提出 申訴 的權利;獲知判決結果的權利; 死刑 犯被 執(zhí)行死刑 前申請會見的權利;司法工作人員是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時,擔任 辯護人 的權利。二是被害人的近親屬,他們享有的法定權利是:是否同意為辯護 律師 提供 證據(jù) 的權利;委托訴訟 代理 人的權利;對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的權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權利;對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提出申訴或起訴的權利;對于刑事 自訴案件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有權向法院起訴。在民事法上,當事人的近親屬享有更加廣泛的權利,譬如,《 繼承法 》規(guī)定,遺產按下列順序 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顯然,刑事法將祖父母、外祖父,孫子女、外孫子女,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統(tǒng)統(tǒng)排除在近親屬的范圍之外是不妥的。從親等關系上看,祖父母、外祖父,孫子女、外孫子女與兄弟姐妹同為二等親,而前者為直系血親,后者為旁系血親,因此,刑事法將祖父母、外祖父,孫子女、外孫子女排除在親屬之外,沒有一點道理。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均為自然血親,與同胞兄弟姐妹并無不同,而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為擬制血親,與自然血親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相同的,沒有理由將他們區(qū)分開來,刑事法上的歧視性規(guī)定是不合理的,有違親情人倫。 另外,由于計劃生育的實施,使青少年人群的親屬群體越來越小,如今20歲以下的孩子,有“同胞”兄弟姐妹的已經很少了,有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養(yǎng)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的也是少數(shù)。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近親屬的范圍不宜規(guī)定的過窄。加上流動人口的增加,人們身邊的近親屬越來越少了,如果當事人卷入刑事訴訟而身邊僅有的為數(shù)不多的親人卻無法享有近親屬的權利,說明立法已經遠離了現(xiàn)實,需要修正。因此,筆者建議,刑事訴訟法在修訂時,關于近親屬的規(guī)定應當擴大,將第82條第6款修改為: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上文中區(qū)分了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以及行政訴訟,為大家詳細介紹了近親屬的范圍。訴訟的類型不同,那么對應的近親屬的范圍也是不一樣的,而這點也是需要我們重點注意的地方。另外,在婚姻關系中禁止近親屬 結婚 ,而這里的近親屬就包括了直系血親與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交通事故被害人死亡,司機負主要責任被害人近親屬有什么訴訟權利被害人近親屬依法享有控告、申訴、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的權利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如果被害人近親屬在法院開庭審理之前已經提起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那么法院不通知近親屬到庭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的話就屬于違反程序刑事被害人死亡近親屬權利 ;但如果近親屬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話,法律沒有規(guī)定必須要被害人近親屬到庭,那法院的行為就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