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法律對此并沒有規(guī)定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但旅客與航空公司之間成立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的是航空客運 民法典 律關系。航班延誤視為航空公司違約。因天氣原因延誤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則可以作為航空公司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的免責事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 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因為天氣原因航班取消,可以申請補償金么?因為天氣原因航班取消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無法申請補償金。
天氣原因不是航空公司的原因,航空公司僅會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航班正常管理規(guī)定》中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 發(fā)生航班出港延誤或者取消后,承運人或者地面服務代理人應當按照下列情形為旅客提供食宿服務:
(一)由于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fā)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
(二)由于天氣、突發(fā)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fā)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三)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經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
(四)國內航班發(fā)生備降,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備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
擴展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guī)則》中規(guī)定:
第四十七條 由于承運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他航班,行李運輸應隨旅客作相應的變更,已收逾重行李費多退少不補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已交付的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
行李的退運按如下規(guī)定辦理:
(一)旅客在始發(fā)地要求退運行李,必須在行李裝機前提出。如旅客退票,已托運的行李也必須同時退運。以上退運,均應退還已收逾重行李費。
(二)旅客在經停地退運行李,該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費不退。
(三)辦理聲明價值的行李退運時,在始發(fā)地退還已交付的聲明價值附加費,在經停地不退已交付的聲明價值附加費。
第五十八條 由于天氣、突發(fā)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fā)地延誤或取消,承運人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可由旅客自理。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民用航空局-航班正常管理規(guī)定
天氣原因航班延誤賠償標準天氣原因航班延誤賠償標準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具體如下:1、非航空公司原因飛機因天氣原因取消賠償 ,包括由于天氣、突發(fā)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因素,航空公司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2、航班延誤時,承運人應嚴格執(zhí)行經濟補償方案。航空公司應制定并對社會公布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方案,方案中應明確是否對航班延誤進行補償、補償的范圍、條件、標準等內容。由于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航孔公司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誤,航空公司將根據延誤的實際情況,向旅客提供經濟補償。
一、消費者維權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消費者維權方式:
1、接受投訴后,即向被投訴單位或主管部門發(fā)出轉辦單,并附上投訴信,要求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在一定 期限內答復;
2、對內容復雜、爭議較大的投訴,消協將直接或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處理;需要鑒定的,將提請有關法定鑒定部門 鑒定并出具書面鑒定結論;鑒定所需的費用一般由鑒定結論的責任方承擔;
3、對涉及面廣、危及廣大消費者權益的或者損害消費者權益情節(jié)嚴重又久拖不決的重要投訴,將向政府或有關部 門及時反映,同時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并配合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
法律依據:《航班正常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承運(以下簡稱國內承運人)、機場管理機構、地面服務代理人、航空銷售代理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空管部門)、機場公安機關,以及航空油料企業(yè)、航空器材企業(yè)、航空信息企業(yè)等其他服務保障單位在航班正常保障、延誤處置及旅客投訴管理方面的活動。
港澳臺地區(qū)承運人、外國承運人航班始發(fā)點或者經停點在我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機場時航班正常保障、延誤處置及旅客投訴管理方面的活動也適用本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