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1)就地房屋補償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的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被拆遷套內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公灘面積+10平方米+公攤面積比例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2)實行貨幣的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按上述計算的應補償面積×征收區(qū)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
搬遷補助費:
(1)選擇貨幣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fā)10個月臨時過渡補助費。
(2)選擇房屋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和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計發(fā)臨時過渡補助費,超出協(xié)議約定期限的,按每月每平方米60元的標準逐月計發(fā)。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計算。房屋征收部門應在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搬遷騰房時一并支付上述費用。青島房屋拆遷補償有哪些規(guī)定:房屋拆遷資產的補償費用,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fā)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等;房屋停產停業(yè)損失,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拓展資料:房屋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fā)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基于房屋拆遷政策發(fā)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有很多當事人并沒有預估到相關材料證明是件很復雜的事情,臨到限期,匆匆估算企業(yè)內的設備數目,對因拆遷而引起的設備遷移費、哪些設備遷移動是損害設備價值的沒有進行精細的清點核查,而使被拆遷企業(yè)、承租企業(yè)在安置補償時相當被動。
法律依據:《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guī)定》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棚戶區(qū)是指在市南、市北、臺東、四方、滄口等五區(qū)(以下簡稱市內五區(qū))內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并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居住區(qū)域。
青島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拆遷補償:根據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123條規(guī)定:青島市拆遷補償標準:
(1)就地房屋補償的:被拆遷套內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公灘面積10平方米公攤面積比例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計算)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
(2)實行貨幣的:按上述計算的應補償面積×征收區(qū)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
搬遷補助費有哪些?
(1)選擇貨幣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fā)10個月臨時過渡補助費。
(2)選擇房屋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和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計發(fā)臨時過渡補助費,超出協(xié)議約定期限的,按每月每平方米60元的標準逐月計發(fā)。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計算。房屋征收部門應在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搬遷騰房時一并支付上述費用。以上就是青島市2022年最新的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相關內容。
綜上所述,青島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是有用的,青島市的拆遷的朋友可以關注一下。我們在遇見不公平時,可以運用法律維護我們的利益。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qū)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青島市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么?青島市房屋拆遷不暢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的標準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面積為準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分為貨幣補償和房屋補償。
根據《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三條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房屋拆遷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各縣級市和嶗山區(qū)、黃島區(qū)、城陽區(qū)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市南區(qū)、市北區(qū)、四方區(qū)、李滄區(qū)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受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的委托,具體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城市房屋拆遷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被拆遷房屋和補償房屋的面積以建筑面積計算。
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公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計租表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
無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計租表但建設合法的房屋和計租表上只載明使用面積的公有房屋,其建筑面積以批準建設文件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或者以房地產測繪機構實測的建筑面積為準。
第二十五條:拆遷補償可以采用房屋補償方式,也可以采用貨幣補償方式。
除本條例第三十條規(guī)定的以外,由被拆遷人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六條:拆遷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應當根據城市規(guī)劃和建設工程的性質,實行就地或者異地補償。
第二十七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就地房屋補償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按照被拆遷房屋面積補償;
(二)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
(三)被拆遷房屋面積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計算;
(四)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由被拆遷人按照拆遷區(qū)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第二十八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按照拆遷區(qū)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結算拆遷補償金;
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部分,以拆遷區(qū)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五十結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銷售價格),計入拆遷補償金
擴展資料
拆遷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按照下列規(guī)定予以補償:
(一)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選擇房屋補償且被拆遷人同意解除租賃關系的,由房屋承租人向被拆遷人支付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guī)定購買被拆遷房屋所應當支付的價款,拆遷人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對原房屋承租人進行房屋補償,補償房屋的產權歸原房屋承租人。
(二)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且被拆遷人同意的,由拆遷人將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計算的拆遷補償金扣除房屋承租人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guī)定購買被拆遷房屋所應當支付的價款,余款支付給房屋承租人,扣除款支付給被拆遷人。
(三)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方式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補償。補償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再行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四)私有出租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要求實行貨幣補償但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xié)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
青島政務網-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青島市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暫行規(guī)定第一條 為了加快城市化建設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規(guī)范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活動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凡在本市市南區(qū)、市北區(qū)、四方區(qū)、李滄區(qū)范圍內,因城市村莊整體改造、土地儲備等征用集體土地而拆除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補償?。ㄒ韵潞喎Q征地房屋拆遷補償),適用本規(guī)定。第三條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主管全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的行政管理工作。
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市市南區(qū)、市北區(qū)、四方區(qū)、李滄區(qū)范圍內征地房屋拆遷補償的行政管理工作。建設、規(guī)劃、農業(yè)、公安、工商、物價等管理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協(xié)同做好相關的管理工作。第四條 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工作,由拆遷人或經其委托的具有房屋拆遷資格的拆遷承辦人實施。第五條 被征地房屋拆遷補償人?。ㄒ韵潞喎Q被拆遷人)以依法核發(fā)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計戶確認,征地房屋拆遷補償按戶進行。第六條 房屋拆遷補償建筑面積的認定,以依法核發(fā)的房地產權證或建房批準文件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為準。第七條 房屋拆遷補償可以實行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實行房屋補償方式。第八條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區(qū)域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結算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償金。被拆遷房屋所在區(qū)域屬規(guī)劃非住宅用地的,按照市物價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定的住宅房屋補償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結算給被拆遷人拆遷補償金。
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所在區(qū)域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乘以0.5的系數所確定的面積數額,結算給被拆遷人住房改善費。拆遷住宅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應當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結算的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總額提供價款相當的房屋給被拆遷人。房屋價款與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總額存在差價的,應當結算差價款。第九條 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補償金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市場評估價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結算,拆遷補償金全額支付給被拆遷人。
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拆遷人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結算的拆遷補償金提供價款相當的房屋給被拆遷人。房屋價款與拆遷補償金存在差價的,應當結算差價款。第十條 拆除的違法建筑和逾期臨時建筑,均不予補償。
拆除在批準期限內的臨時建筑,可給予適當補償,但批準臨時建筑時規(guī)定不予補償的除外。第十一條 征用土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房屋已建造完畢的,對該房屋予以補償。發(fā)布拆遷通知或征用土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由拆遷當事人協(xié)商議定。第十二條 房屋拆遷補償的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拆遷補償協(xié)議。拆遷補償協(xié)議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拆遷人、拆遷承辦人和被拆遷人情況;
(二)拆遷房屋坐落地址、建筑面積;
(三)補償方式;
(四)實行貨幣補償的內容:拆遷補償金和住房改善費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
(五)實行房屋補償的內容:補償房屋的地址、房號、套型、建筑面積、交付時間,補償房屋的價款及差價款支付方式、時間,房屋權屬及辦理手續(xù);
(六)搬遷時間和搬遷補助費、臨時過渡補助費的發(fā)放;
(七)違約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
(八)其它約定。第十三條 房屋拆遷補償,拆遷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一次性付給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其中,住宅房屋按照每戶400元計發(fā),非住宅房屋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0元計發(fā)。第十四條 拆遷人對住宅房屋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一次性付給被拆遷人臨時過渡補助費。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yè)損失的,對被拆遷人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00元一次性計發(fā)經營性補助費。
對發(fā)放經營性補助費的被拆遷人不再發(fā)放臨時過渡補助費。第十五條 當事人在拆遷通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協(xié)商一致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xié)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申請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裁決的,青島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農村房屋補償標準(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撤銷建制的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等價值的產權房進行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qū)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山東省最新土地補償標準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的補償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青島山東頭村貨幣補償標準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qū)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qū)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yǎng)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