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監(jiān)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裁決、行政合同、行政賠償等。
具體行政行為是由行政機關或其中授權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的工作人員依法對行政相對人作出的,這與抽象行政行為是不同的,一般具體行政行為針對到的是具體某個行政相對人。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他組織作出的有關其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
擴展資料:
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特定的具體事項,作出的有關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簡而言之,即指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作出的有關其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
具體行政行為成立要件:
1.主體:必須是行政主體;
2.必須有明確的意思表示;
3.必須送達當事人。
參考資料:
具體行政行為百度百科
具體的行政行為有哪些具體行政行為的分類
1、按行為性質劃分,可分為:
(1)設定權利或者義務的行為
包括賦予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行為,如頒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可以使一個新的民事主體誕生;設定某一權利或義務的行為,如對甲公民發(fā)放房屋產權證書。
(2)剝奪、限制權利或撤銷義務的行為
對公民、組織已有的能力或權利,行政機關可以剝奪,如吊銷某企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也可以限制,如海關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權利,扣留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他的進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財產權利;衛(wèi)生局責令某企業(yè)停產整頓,是限制其經營權利。對公民、組織應承擔的義務,行政機關可以撤銷,如稅務機關因某國有企業(yè)確有困難,根據其申請決定免除其應繳納的所得稅。
(3)變更權利或義務的行為
對公民、組織已有的權利或已經承擔的義務,行政機關可以變更,如在發(fā)放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了土地所有權證后,考慮到有不合理因素,又決定將其中一部分土地劃給鄰村所有。
(4)不行為,或稱不作為
行政機關對于自己應當履行的職權不履行,稱不行為或不作為。不作為不是否定行為,否定行為是已經作為了,比如公民甲申請營業(yè)執(zhí)照,某工商局決定駁回,不予批準,這是否定行為。如果該工商局不予答復,不作決定,這是不作為。行政機關不行為也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2、按行政機關是否以當事人的申請作為開始具體行政行為的條件劃分,可分為:
(1)依職權的行政行為
行政機關可以主動實施,無需向對方請求,如行政處罰(主動的行政行為)。
(2)應申請的行政行為
行政機關必需以相對人的申請為前提,如工商機關頒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被動的行政行為)。
3、按具體行政行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劃分,可分為:
(1)羈束的具體行政行為
受法律、法規(guī)嚴格的約束,只能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毫無裁量的余地(如稅務機關征稅,不能自由創(chuàng)設稅種)。
(2)裁量的具體行政行為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一個幅度,行政機關在此幅度內斟酌(如,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罰款20-200元)。
4、按具體行政行為與當事人之間的權益關系,可分為授益的和負擔的具體行政行為。
5、按具體行政行為是否需要具備法定的形式,分為要式的與不要式的具體行政行為。
6、按行政行為是否要具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式行政行為和非要式行政行為。
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則上都是要式,不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的,是違法行為,要撤銷。例外情況下是不要式的,如情況簡單,無需煩瑣的程序,如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對于違法行為輕,情節(jié)不嚴重的,可以當場口頭處罰。
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行政行為是指由公共行政實體依據其行政法所賦予的權力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并針對一單獨個別的情況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作出一個對外產生積極或消極法律效果的決定或命令。行政行為原則上自告知之時起發(fā)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規(guī)定時自規(guī)定之時起生效;受領之時生效和即時生效的規(guī)則,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為公定力、確定力、拘束力和執(zhí)行力的發(fā)生時間,一般為告知之時,這是各國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作出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行政行為的概念包括以下幾層含義:
1.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為的行為。
2.行政行為是行使行政職權,進行行政管理的行為。
3.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實施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行政行為的特征是:
1.行政行為是執(zhí)行法律的行為,任何行政行為均須有法律根據,具有從屬法律性,沒有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或授權,行政主體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為。
2.行政行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這是由立法技術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廣泛性、變動性、應變性所決定的。
3.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具有單方意志性,不必與行政相對方協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為中,在行政合同的締結、變更、解除與履行等諸方面,行政主體均具有與民事合同不同的單方意志性。
4.行政行為是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帶有強制性,行政相對方必須服從并配合行政行為。否則,行政主體將予以制裁或強制執(zhí)行。這種強制性與單方意志性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沒有行政行為的強制性,就無法實現行政行為的單方意志性。
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類型一、設定權利或者義務的行為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
二、剝奪、限制權利或撤銷義務的行為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
三、變更權利或義務的行為;
四、不行為,或稱不作為。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具體行政行為包括哪些內容 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