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一、有約定的依約定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勞動關系雙方對月工資有約定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來確定。
二、《無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執(zhí)行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雙方對月工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guī)定來確定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并以確定的工資數(shù)額作為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
三、按第18條執(zhí)行無法確定的:
如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guī)定仍無法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shù)額的,可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guī)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后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如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項目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項目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jù)不足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
但是,我國其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他地區(qū)對此卻有不同的司法實踐。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28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
雙倍工資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雙倍工資的計算時間應該考慮哪些因素?1、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該基數(shù)應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依據(jù)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按對應月份的應得工資計算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不包括年終獎等一次性偶然獎勵和補貼。如果無法核實工資標準,也可以按雙方認可的實發(fā)工資數(shù)額作為依據(jù)。 2、雙倍工資的計算時間。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 書面勞動合同 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勞動合同期滿 繼續(xù)用工但 未續(xù)簽勞動合同 的,起算時間為繼續(xù)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續(xù)簽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支付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jīng)與勞動者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訂立而拒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必須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3雙倍工資差額如何計算的回答是雙倍工資只能是差額。鑒于雙倍工資的性質,是比照工資標準計算的賠償金,決定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了在用人單位已經(jīng)支付日常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只能向用人單位主張支付雙倍工資的差額,即雙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4、雙倍工資的追索時效。 申請勞動仲裁 的時效為一年,從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雙倍工資”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申請勞動仲裁雙倍工資怎么計算勞動仲裁 雙倍工資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的規(guī)定是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建立 勞動關系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應當訂立書面 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資 。因此,用人單位用工在一個月內(nèi)未與勞動者 簽訂勞動合同 是允許的,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從用工第二個月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guī) 定不與勞動者訂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雙倍工資是怎么計算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是勞動者的月工資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 ,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