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走自行車道撞人
斑馬線是保護行人機動車走自行車道撞人 的機動車走自行車道撞人 ,所以出現(xiàn)機動車撞人事故,如無意外基本上就是機動車的全責。斑馬線上,行人也請小心走路,車子不長眼,生命是自己的。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條規(guī)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p>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p>如果你開著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一個騎自行車的突然橫穿馬路你撞到他,這算是誰的責任
雖然是騎自行車機動車走自行車道撞人 的全責機動車走自行車道撞人 ,但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作為強勢一方的機動車一方也要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責任。
機動車超速撞騎自行車的人是否是全責機動車撞人責任認定
接下來我們來關(guān)注車禍發(fā)生后機動車走自行車道撞人 的責任認定問題,以往“機動車撞人負全責”的規(guī)定或許將會成為歷史。10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由國務院提交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根據(jù)修正案草案的規(guī)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有所改動,在維持過錯推定原則的同時,明確機動車走自行車道撞人 了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有過錯情形下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
現(xiàn)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如果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cè)艘呀?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而事實上,法規(guī)對怎么減輕機動車的責任,并沒有作出具體規(guī)定。來源于:寶雞律師
為了明確區(qū)分機動車一方無過錯責任和過錯責任,并明確相應的賠償責任,修正案草案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條的相關(guān)條款進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規(guī)定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酥g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有過錯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艘环截撏蓉熑蔚?,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艘环截撊控熑蔚?,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