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快遞放門口被偷了誰賠要分情況而定。如果快遞員沒征得簽收人同意,就將快遞放置于門口,應視其未盡到送件義務,因此導致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的包裹丟失、物品損壞等問題,由快遞公司負責。如果快遞員在簽收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快遞放置于門口,丟失后由簽收人負責,快遞員及快遞公司是不需要負責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六條郵政企業(yè)對平常郵件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郵政企業(yè)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平常郵件損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yè)對給據(jù)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guī)定賠償:(一)保價的給據(jù)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二)未保價的給據(jù)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郵政企業(yè)應當在營業(yè)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jù)郵件單據(jù)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guī)定。郵政企業(yè)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jù)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限制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給據(jù)郵件損失,郵政企業(yè)不承擔賠償責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的給據(jù)郵件的損失除外;(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過錯。
快遞放門口被偷了誰賠快遞放門口被偷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了誰賠要分情況而定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 1、如果快遞員沒征得簽收人同意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就將快遞放置于門口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應視其未盡到送件義務,因此導致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的包裹丟失、物品損壞等問題,由快遞公司負責。 2、如果快遞員在簽收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快遞放置于門口,丟失后由簽收人負責。
快遞放到家門口后丟失,誰來承擔責任1.如果快件上面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的收件人是門衛(wèi)快遞放家門口被偷走了 的話,快遞公司不承擔責任,因為其已經完成該運輸合同的義務。2.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wèi),而且收件人沒有告知快速公司門讓衛(wèi)代收的話,那么收件人可以找快遞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損壞賠償責任,快遞公司賠償后,可以向門衛(wèi)追償。3.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wèi),收件人授權門衛(wèi)代收,快遞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收件人可以直接找代收人(門衛(wèi))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