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由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基于情分等原因為被幫工人無償提供勞務的人,此時被幫工人是受益人,幫工活動的結果是被幫工人獲得利益。據(jù)此,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實踐中的幫工人是分為兩種的,即有償和無償。而對于其中無償?shù)膸凸と?,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我們一般稱之為義務幫工人。義務幫工人與被幫人之間往往形成的是一種義務幫工關系,是指為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了滿足被幫工人生產(chǎn)或生活方面的需要,幫工人不以追求報酬為目的,為被幫工人無償提供勞務的行為。幫工致人損害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是指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的過程中,導致幫工關系之外的第三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損害,由被幫工人獨自承擔或由幫工人與被幫工人連帶承擔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被幫工者承擔賠償責任的條件:
1,幫工關系的客觀存在。
2,幫工人的行為應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3,幫工活動與人身損害的因果關系。
4,幫工對致人人身損害有過錯,必須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重大過失。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
幫工人重大過失致自身人身損害,被幫工人應承擔怎樣的賠償責任?新疆平安網(wǎng)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對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民事責任的承擔以及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和被第三人侵害民事責任的承擔分別做出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了兩條明確規(guī)定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即第十三條規(guī)定:為他人無償提供
勞務的幫工人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十四條規(guī)定: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在審判實踐中,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由于幫工人存在重大過失,造成自身人身損害的,對民事責任如何承擔,存在不同的處理意見。
案例:吳某與錢某系朋友關系,吳某的妹妹來巴州探親需回烏魯木齊市,吳某找錢某幫忙開車送人,并將自己的一輛桑塔納轎車交給錢某。錢某在回巴州的途中與前方大貨車發(fā)生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了追尾相撞后,又與對面行駛過來的大客車相撞,造成了自身重傷,桑塔納轎車嚴重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錢某負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并在醫(yī)院救治無效后死亡。錢某的父母以賠償權利人的身份將吳某做為被告訴至法院,請求吳某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247732 . 80 武醫(yī)療費、喪葬費等吳某已先期支付)。對本案被告如何承擔責任分歧很大,有三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吳某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因為錢某是為吳某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解釋》第十四條第一款已明確規(guī)定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本案沒有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和第三人侵權的行為,被幫工人就應當對幫工人的人身損害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第二種意見:本案應當適用過失相抵原則,由吳某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理由《解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確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財產(chǎn)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錢某在幫工活動中因重大過失,致自身人身損害,應當減輕被幫工人吳某的民事責任,所以,吳某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第三種意見:本案應當適用公平原則,可以由吳某承擔補償責任,而不是賠償責任。本案有侵權的第三人,只是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上,第三人無責任而已,應視為第三人不能確定,可以由被幫工人吳某予以適當補償。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第一種意見和第三種意見似乎都有些偏頗。《 解釋》第十四條第一款是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一般原則,是特殊侵權的賠償責任原則。就本案而言,第一種意見沒有考慮到幫工人遭受的人身損害是因第三人侵權造成的這一基本事實和幫工人有重大過失的特殊性,沒有適用一般侵權的賠償責任原則而適用特殊侵權一般原則來處理,其結果忽視了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應盡職盡責,忠于職守的普通注意義務,加重了被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作為受益人的責任,有失公平。第三種意見把第三人不承擔責任與第三人不能確定等同起來,是把一般侵權的過錯責任原則與受害人和責任人均無過錯的公平原則相混淆,忽視了應當按照一般侵權原理審查侵權行為友第三人)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按照損害賠償?shù)脑?,損害賠償?shù)呢熑?,須有因果關系作為基礎,如果侵權人與侵權行為的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則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侵權第三人是確定的,無過錯也是確定的,不存在待定狀態(tài)。因為第三人無過錯,所以不承擔責任,與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第三人沒有賠償能力有本質區(qū)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規(guī)定: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督忉尅?第二條規(guī)定受害人對同一損害的發(fā)生或者擴大有故意、過失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規(guī)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但侵權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適用民法通貝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確定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時,受害人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督忉尅?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對賠償權利人各項財產(chǎn)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的確定,明確了要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和《解釋》 第二條的規(guī)定來確定。錢某作為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未盡到高度注意義務致使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負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本案無證據(jù)證實醫(yī)院治療不力或醫(yī)療過失而導致錢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是錢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本案存在幫工法律關系,錢某所遭受的人身損害后果與幫工活動存在因果關系。由于錢某在幫工活動中有重大過失,可以減輕賠償義務人吳某的賠償責任,吳某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筆者認為,吳某應承擔賠償?shù)拇我熑?,而不應當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或補償責任。
幫別人開車出了交通事故,駕駛員要擔當什么責任?只要在事故中帶責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就直接證明駕駛員是違法駕駛車輛由此造成事故。雇主沒有責任和義務為雇員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的違法行為承擔后果。因此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所有事故責任均由駕駛員自己承擔。而雇員在事故中對雇主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義務幫工開車出交通事故案例 ,雇主有權向其追償。
如果不是雇工而是義務幫工,那么同樣,好意不能取代違法造成的民事責任,違法產(chǎn)生后果必須承擔民事責任。只是老板在義務幫工中是受益人,從這個角度出發(fā)老板應適度承擔責任,但這只是適度而不是取代。
注意:這不同于其它事故,不適合采用”最高法關于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的司法解釋“。
擴展資料:
責任劃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fā)生事故的;
3、倒車、溜后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fā)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huán)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huán)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fā)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fā)生碰刮的;
11、沖紅燈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fā)生事故的;
16、單方發(fā)生交通事故。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