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行李箱摔壞之后,從傳送帶上取下行李之后直接去航班所屬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的航空公司柜臺出具托運相關(guān)憑證(本人機票、登機牌、行李牌和身份證明等),填寫《行李運輸事故記錄》,向航空公司提出賠償要求。
一般航空公司都是給你直接賠付一個新的行李箱或者100-400元不等的賠償金。賠付的行李箱為航空公司定制旅行箱,采購成本一般不會超過賠償金的標準。所以對于購買高端行李箱的旅客來說就會有相應的損失。
行李箱摔壞在所難免,應該在托運前把損失降到最低,不同的航空公司在售票的時候是有附加的保險賣的,一般是組合險,其中會包含人身傷害、延期、退票、行李丟失/損壞。具體的保額以及賠付金額會有不同??梢再I一份,可以挽回一部分。
如果你的舒提啦抗摔旅行箱被摔壞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了,可以直接去機場找航空公司拿個箱子臨時備用,然后直接把旅行箱拉桿處的唯一識別碼拍照,損壞不能使用的行李箱拍照,行程單拍照,打客服電話,把照片發(fā)給客服,客服會即刻安排發(fā)貨給你一個新的旅行箱。
托運行李箱裂了出機場才發(fā)現(xiàn)應該怎么辦?非行李箱自身質(zhì)量問題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的國內(nèi)航班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可以要求航空公司給予一定的賠償。行李損壞的賠償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旅客的托運行李從托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如發(fā)生延誤,丟失或者損壞,航空公司應當承擔責任,是航空公司責任的賠償限額標準如下:
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行李箱損壞,賠償金額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100元。
主要內(nèi)容詳細分析:
(1)貨運單上列明的托運人或收貨人。托運人、收貨人是指主運單上填寫的托運人或收貨人。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賠的應是主運單上填寫的托運人或收貨人。客戶或分運單上的托運人、收貨人或其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他代理應向主運單上填寫的托運人或收貨八提出索賠。
(2)持有貨運單上托運人或收貨人簽署的權(quán)益轉(zhuǎn)讓書的人員如下。
飛機托運導致行李有破損,可以要求賠償嗎?可以要求賠償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賠償標準如下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
在國內(nèi)航班中對于乘客托運物品丟失的賠償時,將根據(jù)該托運物品的重量來進行計算的。
一般情況下,每公斤的賠償金額不會超過50元人民幣,都是按照實際情況實際托運物品來進行實際計算。
所以作為乘客一般要明確自己托運行李的重量,如果重量不明確,那么作為航空公司在賠償?shù)臅r候只會按照該乘客享受的免費攜帶物品進行賠償。
飛機托運行李規(guī)定中對于賠償這塊兒還對托運物品損壞有著詳細的解釋,那就是將根據(jù)物品損壞的程度,進行修理費補償或者是折價賠償。
一般情況下,無論是托運行李丟失或是損壞,飛機托運行李規(guī)定中賠償范圍都不會超出每人人民幣200元,即便您托運的東西是多么名貴的洋酒、白酒或者是瓷器用品。
擴展資料:
1、旅客的行李客觀上有毀滅、遺失或損壞的損害后果。
行李包括托運行李和旅客隨身攜帶的物品。
還含自理行李。
因為托運行李、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的劃分、在于在運輸中負責照管者不同。
自理行李由旅客“自行負責照管”,只意味在旅客主觀上有過失的事件內(nèi)承擔責任,如自己丟失、保管不善而損壞等。
但因航空事故致自理行李損失,承運人仍應承擔責任。
2、損害后果發(fā)生在法定地點和期間,隨身攜帶物品的損失發(fā)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過程中;
托運行李的損失發(fā)生在航空運輸期間,即在機場內(nèi)、民用航空器上或機場外降落的任何地點,托運行李處于承運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
為履行航空運輸合同而裝載、支付或轉(zhuǎn)運的機場外的陸海、內(nèi)河運輸過程,無相反證據(jù)的情況下,所發(fā)生的損失視為航空運輸期間發(fā)生的損失。
3、不存在法定負責事由,在下列情況下,承運人得免除或減輕賠償責任:其一,行李的毀滅、遺失或損壞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自然屬性、質(zhì)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運人不予賠償。
其二,承運人證明行李損失是由旅客或其代理人的過錯造成或促成的,應當根據(jù)造成或促成此種損失的過錯的程度,相應免除減輕承運人的責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航空行李滅損賠償
托運后行李箱壞了怎么辦啊非行李箱自身質(zhì)量問題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的國內(nèi)航班,可以要求航空公司給予一定的賠償。
行李損壞的賠償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旅客的托運行李從托運時起到交付時止,如發(fā)生延誤,丟失或者損壞,航空公司應當承擔責任,是航空公司責任的賠償限額標準如下:
(1)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行李箱損壞,賠償金額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100 元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
(2)行李賠償時,對賠償行李收取的逾重行李費應退還,已收取的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
擴展資料
航空行李托運需要注意的事項:
1. 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運行李。承運人應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運行李的件數(shù)和重量。
2. 承運人一般應在航班離站當日辦理乘機手續(xù)時收運行李;如團體旅客的行李過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運時,可和旅客約定時間、地點托運。
3. 承運人對旅客托運的每件行李應拴掛行李牌,并將其中的識別聯(lián)交旅客。經(jīng)承運人同意的自理行李,應與托運行李合并計重后,交由旅客帶入客艙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拴掛自理行李牌。
4. 不屬行李的物品,應按貨物托運,不能作為行李托運。
行李托運收貨時請收件人攜帶可以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例如身份證、駕照。檢查包裹是否完好無損,是否被打開過。如果貨物有碎爛破損,請拒絕收貨讓快遞直接退回貨物給賣家。檢查是不是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你所訂購的商品,如果不是請及時和貨運公司聯(lián)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行李托運
飛機托運行李箱時損壞了怎么辦飛機托運行李箱導致?lián)p壞可以要求賠償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其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按實際價值賠償。已收逾重行李費退還。
根據(jù)《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nèi)運輸規(guī)則》第五十一條 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已收逾重行李費退還。
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無法確定重量時,每一旅客的丟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旅客的丟失行李如已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應按聲明的價值賠償,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行李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時,應按實際價值賠償。
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由于發(fā)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間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滅失,承運人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每位旅客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
構(gòu)成國際運輸?shù)膰鴥?nèi)航段,行李賠償按適用的國際運輸行李賠償規(guī)定辦理。已賠償?shù)穆每蛠G失行李找到后,承運人應迅速通知旅客領(lǐng)取,旅客應將自己的行李領(lǐng)回,退回全部賠款。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不退。發(fā)現(xiàn)旅客有明顯的欺詐行為,承運人有權(quán)追回全部賠款。
擴展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nèi)運輸規(guī)則》第三十六條 承運人承運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規(guī)則第三條第二十三項定義范圍內(nèi)的物品。承運人承運的行李,按照運輸責任分為托運行李、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
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夾入行李內(nèi)托運。承運人對托運行李內(nèi)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國家規(guī)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污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nèi)托運。承運人在收運行李前或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現(xiàn)行李中裝有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nèi)運輸?shù)娜魏挝锲罚梢跃芙^收運或隨時終止運輸。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托運行李托運,不能隨身攜帶。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民航總局——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nèi)運輸規(guī)則
飛機托運弄壞了旅行箱,怎么辦非行李箱自身質(zhì)量問題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的國內(nèi)航班,可以要求航空公司給予一定的賠償。但是應該一下飛機檢查損壞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了就要求索賠,如果隔了幾天就不好說了。
航空公司對因為自身原因?qū)е聯(lián)p壞行李,也有賠償規(guī)定的,一般規(guī)定如下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
一、可辦理地點:行李運輸發(fā)生延誤、丟失或損壞,航空公司會同旅客填寫《行李運輸事故記錄》,盡快查明情況和原因,并將調(diào)查結(jié)果答復旅客和有關(guān)單位,如發(fā)生行李賠償,可在始發(fā)地點,經(jīng)停地點或目的地點辦理。
二、行李損壞、丟失的責任劃分:
1、航空公司有證明,為了避免航班延誤損失的發(fā)生,已經(jīng)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措施,導致?lián)p壞的不承擔責任;
2、托運行李的損壞,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屬性、質(zhì)量或者缺陷造成的,航空公司不承擔責任;
3、由于旅客行李內(nèi)裝物品造成該旅客傷害或其行李損害,航空公司不承擔責任。由于旅客行李內(nèi)裝物品對托運行李損壞離開航站樓 他人造成傷害或?qū)λ宋锲坊蚝娇展矩敭a(chǎn)造成損害,旅客應當賠償航空公司的所有損失和由此支付的一切費用;
4、對于旅客在托運行李內(nèi)夾帶的不得作為托運行李運輸?shù)奈锲返膩G失或損壞,航空公司只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三、行李損壞的賠償:旅客的托運行李從托運時起到交付時止,如發(fā)生延誤,丟失或者損壞,航空公司應當承擔責任,是航空公司責任的賠償限額標準如下:
(1)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行李箱損壞,賠償金額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100 元;
(2)行李賠償時,對賠償行李收取的逾重行李費應退還,已收取的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
四、賠償要求:旅客的托運行李丟失或損壞,應按索賠期限向航空公司提出賠償要求,并隨附客票或行程單(影印件)、行李牌識別聯(lián)、《行李運輸事故記錄》、證明行李內(nèi)容和價格的憑證以及其他有關(guān)的證明。
五、索賠期限:托運行李發(fā)生損失時,如有索賠要求,有權(quán)提出索賠的人應當在發(fā)現(xiàn)損失后向航空公司書面提出異議,破損或污損行李必須在離開行李認領(lǐng)區(qū)域前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明辦理運輸事故記錄,并且在提出申明之日起七天以內(nèi)提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