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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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訂殘為何須6個月才能做傷殘鑒定交通事故不同損傷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鑒定時機會有區(qū)別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并非全部是六個月。道路交通事故評殘時,按照原發(fā)損傷評殘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的,可以在治療結束后盡早進行鑒定。按照器官功能進行評定的,可以在傷后3-6個月以后進行鑒定,比如聽力、視力、四肢功能障礙的。中樞損傷的,必須在傷后至少六個月以后進行鑒定。
法律分析
1、醫(yī)療費:醫(yī)療費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yǎng)費:營養(yǎng)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四十條 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并按照規(guī)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對于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
傷殘鑒定要六個月以后能做嗎?一般醫(yī)療終結3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了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
根據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fā)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wěn)定可以提前根據醫(y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要六個月以后能做嗎傷情穩(wěn)定后,即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的鑒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不一定非要六個月后。申請時需提供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yī)療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的有關資料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擴展資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保險條例
誤工費6個月傷殘鑒定是不是6個月后才出結果?不一定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只要鑒定完就能出結果傷殘鑒定6個月之后才能做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