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旗背后的法律故事——民間借貸交付問題
一個冬日暖陽照耀的周末,一民間借貸案件的出借人給山東澤鈞律所李全利律師送來錦旗!這不僅是對李律師辦案的充分認可,而且錦旗背后還隱藏著一個法律故事……
案情簡介
趙女士是臨沂市某文化傳媒的董事長,公司經營得風生水起。趙女士的丈夫胡先生為人仗義,朋友有難,胡先生經常會伸出援助之手。
沈某是胡先生的朋友,2015年7月份開始,沈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多次向胡先生借款,出于朋友感情和對朋友的信任,雙方僅口頭約定了借款期限,并沒有要求沈某打借條。意想不到的是借款到期后,經趙女士和胡先生多次催要,沈某都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還款。2016年4月份,在趙女士再次催要借款無果的情況下,沈某給趙女士出具了一張借條,借條載明了沈某借趙女士人民幣26萬元。
趙女士見沈某一拖再拖還款無望后,無奈一紙訴狀將沈某告到了法院。趙女士認為本案事實很清楚,就隨便找律師寫了一份訴狀,尤其是胡先生認為畢竟沈某還是一起相處過的朋友,通過起訴對其施加點壓力,盡快還款就行了,沒必要鬧得太僵。萬萬沒想到的是,沈某接到法院傳票和訴狀后,竟拒不承認借款26萬元的事實,僅認可借款數額為16萬元。趙女士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經多方咨詢,趙女士慎重委托了澤鈞律所代理該起訴訟案件。
辦案經過
接受委托后,也為這夫妻倆感到不平,并從專業(yè)律師的角度指導二人進一步搜集、固定證據。首先,律師讓二人調取了借款時的轉賬記錄、借款當日的銀行取款記錄,同時搜集、固定了催要借款時的微信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證據等,做完這一系列準備工作后,只待開庭還當事人一個公道。
開庭時律師根據客觀事實,為趙女士變更了起訴的事實和理由,進一步明確了26萬元借款是之前的多次借款,借條是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給其出具的借條。
庭審中沈某辯稱,其給趙女士出具借條屬實,但是款項是分兩次向趙女士的丈夫胡先生借的,約2015年7月份借款10萬元,2015年10月份借款6萬元,共計向胡先生借款16萬元,且趙女士作為原告主體不適格。
針對沈某的答辯意見,律師代趙女士提供了證據,證據顯示趙女士向沈某轉賬18萬余元,借款當天提現10萬余元,這已經超出了沈某自認的借款數額。關于趙某的訴訟主體問題,律師提出了借條持有人在沒有相反證據推翻的情況下應當視為出借人,本案借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或妻一方有權行使家事代理權的觀點;關于借款數額問題,李律師提出借條既有借款合同的屬性,又是出借人已按借條約定數額交付借款的的憑證,具有收條的屬性。另外,胡先生的轉賬記錄顯示,銀行轉賬數額已經超出了沈某認可的數額,且借款當日的取款數額也能和借款數額相吻合的觀點,結合微信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完全可以證實借款數額為26萬,而非沈某自認的16萬元等觀點。
辦案結果
法院經公正審理后,完全支持了出庭律師提出的觀點,判決沈某償還趙女士借款26萬元,終于還了這夫妻倆一個公道。
律師提醒
民間借貸合同屬實踐性合同,簡單說就是出借人要真實地向借款人交付了借款,才能向借款人主張還款。現實中,卻有借款合同或借條等債權憑證記載數額與債權憑證不一致的情形,為此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其中如果借款人對借款數額有異議,那么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發(fā)生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交付方式、款項流向以及借貸雙方的關系、經濟狀況等事實來審查判斷借貸是否發(fā)生以及借貸的實際數額。因此,建議朋友們在出借大額款項時要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借款,防止借款人不認可借貸事實或者不認可借貸金額,增加自己的舉證難度,一旦舉證不能還要承擔舉證不能敗訴的法律后果。
除了專業(yè)的法律問題外,通過夫妻二人的遭遇也能反映出民間借貸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尤其是發(fā)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的借貸問題。胡先生夫妻二人之所以將26萬元的較大數額款項借給沈某,并且連借條都沒打,多半是出于朋友義氣,胡先生認為朋友有難理當幫一把,根本沒想到此后的波折——不但還款過程如此困難、勞心勞力,還讓一向重兄弟感情的胡先生傷透了心。
其實出現這個問題胡先生夫妻也有很大的責任——借款之初沒有簽訂明確的借款協議,約定好借款的數額、還款期限、利息等重要事項。老百姓的俗話說得好親兄弟還要明算賬,這不是我們不講感情只認錢,而是這樣約定清楚既是對出借人的保護,也是對借款人的約束,一旦發(fā)生爭議糾紛也有據可查,否則雙方對約定內容爭執(zhí)不下才真的傷了感情。所以民間借貸,尤其是較大數額的借貸的首要一步就是找專業(yè)法律人士擬定完備的借貸協議,做好法律風險防范工作。另外就是一旦真的發(fā)生糾紛,一定要及時找專業(yè)的法律人士咨詢、解決,切不可抱有幻想或者因為討債難就消極放棄。該案中胡先生夫婦也是在李律師的專業(yè)指導下才討回了欠款,雖然歷經波折,但總算沒讓自己的積蓄付之東流。
百姓的錢財來之不易,錢財面前也最能考驗感情和人性,希望我們都不要面臨此種困境。萬一遇到,千萬不要忘了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wèi)自己的權利。
案例來源:大律“云律所”法律支持單位——山東澤鈞律所,以上為澤鈞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隱私和商業(yè)隱私,文中所有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