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婚宴本是一件讓人高興的事情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但是喝酒死人這樣的比例還是占少數(shù)的吧,如果真的發(fā)生這樣的事情,喝酒過多后不幸身亡,那么該怎么樣做才算是最公平的呢。
一、主家的責任
別人來喝喜酒我覺得那是很正常的行為,喜酒嘛誰都想喝一點,但是如果死了人的話那就不太美妙了,在婚禮上出現(xiàn)這樣的事情可以說是主家也是有責任的,因為他并沒有勸阻朋友少喝一點,要知道喝酒是傷身的,在飲酒過程中,酒宴組織者、共同飲酒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都應當預見到過量飲酒會給自己或他人帶來不安全的隱患,應當相互提醒、勸阻過量飲酒者過量飲酒,我覺得如果是主家的話他們占得比例就是百分之十這個樣子吧。
二、同桌的責任
作為同桌一起吃飯的人,沒有對受害人及時的勸阻不要喝酒這樣的行為導致出事,我覺得他們也是有責任的,就算十不認識的人看到這樣喝酒的話都覺得室友問題的,他們?nèi)绻幌鄳膭褡鑴e人、疏導并最終阻止別人過量飲酒的話,我覺得他們在法律上占的責任估計有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吧,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站的比例是百分之五十的樣子。
三、自己的責任
在飲酒過程中,如果別人都沒有喝,而自己喝多了甚至是把自己和死了,這樣的話他自己所占的比例就有百分之五十吧,畢竟明知道自己酒量不好還喝酒導致悲劇發(fā)生的事情,這是對自己以及家人的不負責任,對本人也就是自己死亡后果負有主要責任,那么該家人呢就需要和主家協(xié)商這件事處理的辦法,如果在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再選擇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家人的合法權(quán)益。
聚會的時候,酒雖可以調(diào)節(jié)氣氛,但是不能多喝,更不能勸酒,還要及時制止過量飲酒。要知道,一旦出現(xiàn)意外,大家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再次提醒廣大熱情而又愛勸酒的朋友,感情表達到就好,喝多喝少莫多勸,否則難逃法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quán)責任法》第六條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quán)益,應當承擔侵權(quán)責任,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quán)責任。
東家擺酒席,賓客喝酒喝死了,東家負什么責任首先如果是對方通過法律程序來判定你要負責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的話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那么一般來說法院都會判決你負有連帶責任??梢栽趧e人喝完酒之后倒在你家,那么你可能就需要負過錯責任。因為你在別人喝酒的時候沒有加以勸阻,導致對方喝酒過多。
而且對方家屬如果過來和你理論的話,你也是非常吃虧,是遇到了蠻不講理的家庭,那么你所承擔的責任將會更大,不讓你賠個萬兒八千的肯定不會放過你,像這幾年不管是在農(nóng)村里,還是在城市里,很多人因為參加酒席多喝酒了之后,不是喝酒中毒死亡,就是酒后駕駛造成的車禍,可以說酒后造成的悲劇也是太多。
且根據(jù)最新的民法典所說,如果因為喝酒原因在酒桌上的人沒有進行勸阻,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以及一些不可預料的事情,那么在酒桌上的人都會受到牽連,并且還負有連帶責任。
咱們說個案例,在2012年發(fā)生的一場悲劇時,由于喝酒后導致吳某猝死的情況,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他的家人將一起聚餐的幾個人全部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給予賠償。最后法院的判決是這四個人有對應過錯,并且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從這些事情來看,是在你家擺酒宴的時候喝酒,將人喝死那么你也會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此法院的解釋就是在喝酒時,主家需要盡到提醒和勸誡的義務。
所以你現(xiàn)在知道別人在你家喝酒時,你應該做什么了嗎,我們應該避免這樣的事情在我們身邊發(fā)生,尤其是在一些偏遠的地方,依然還是保留著勸酒的風俗,這樣的事情也不是發(fā)生一起兩起了,所以說,不管是我們辦酒席,還是去赴宴,酒量一定要有數(shù),酒隨量飲適可而止才行。
安徽一小伙在婚宴上喝酒醉死,同桌吃飯的全被告了,法院最終是如何判決的?婚宴上喝酒醉死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發(fā)生在安徽合肥地區(qū)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當時法院宣判的結(jié)果,是新郎、新娘以及同桌好友,承擔10%的責任,其他人沒有勸阻的義務,因此無需承擔責任。
雖然這件事已經(jīng)過去很多年,但是案例本身非常經(jīng)典,經(jīng)常被人們拿出來舉例。畢竟大家誰也想不到,在婚宴上喝酒,會發(fā)生意外事故。而這件事嚴格來說,本身就是自己的過錯,同行人已經(jīng)勸阻,醉酒者不聽誰也沒有辦法。
1、事情經(jīng)過
事情發(fā)生在安徽合肥,一男子參加了朋友的婚姻。在婚宴上,新郎和新娘每桌準備了一瓶白酒、一瓶紅酒、一瓶雪碧,在敬完酒之后就去招呼客人。然而誰也沒想到,參加婚宴的男子醉酒,最終送往醫(yī)院救治無效死亡。
根據(jù)法院調(diào)查,同桌相識的人只有兩個,其余都是新郎新娘的朋友。在餐桌上大家都在喝飲料,唯獨男子一人在喝酒。相識的人見狀便進行勸阻,可是對方并沒有聽進去,仍然一個人喝悶酒,最終兩個人沒有再管。事情發(fā)生后,男子的家人以各種理由狀告在場的所有人,甚至包括酒店,要求他們承擔60%的責任。
2、法院判定
法院最終判定的結(jié)果,是比較明確的。整個桌子只有當事人在喝酒,自己要承擔主要責任。新郎和新娘的朋友,本身和男子沒有任何關(guān)系,大家都是陌生人,沒有勸酒的義務。且大家都是在喝飲料,和男子沒有產(chǎn)生任何聯(lián)系。而酒店方,本身就無需承擔責任。不過同行的兩個人和新郎新娘,作為男子的朋友,沒有起到勸阻的作用,被法院判定賠償10%的責任,最終賠償是3.7萬和1.8萬。
雖然大家都勸阻過,但是在男子處于醉酒昏迷狀態(tài)下,作為朋友沒有采取搶救行為,就需要承擔責任。好在本身責任不大,只有10%的賠償。
3、喝酒要考慮后果
現(xiàn)在很多年輕人都喜歡喝酒,動不動就出去聚餐、開派對,殊不知喝酒發(fā)生意外,同行人也是要承擔責任的。哪怕你沒有進行勸酒,在桌子上沒有喝酒,對方喝醉酒回家發(fā)生意外,責任也不可避免。
此外,在網(wǎng)上還有很多人,在喝酒前會簽訂“承諾書”。這個東西看似合理,但是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認的。因此在喝酒聚會時,一定要考慮好后果,最起碼也要把醉酒者安全送回家。
單位聚餐喝酒死亡賠償案例法律分析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王某在公司聚餐喝酒后死亡的賠償:
王某在鄭州的一家飯店上班,去年1月20日,公司為感謝全體員工一年來的辛勤工作,安排大家中午聚餐。聚餐期間,王某飲酒過量,被同事送回宿舍休息。當晚9時許,同事回宿舍發(fā)現(xiàn)王某趴在床上,叫他也沒反應,當即打辦喜事喝酒死亡賠償案例 了120,后王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鑒定,小李是酒精中毒死亡。為此,其父母將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836646.8元。
庭審中,原告訴稱,被告公司作為聚餐活動的組織者,對飲酒員工負有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但公司發(fā)現(xiàn)王某飲酒過量,卻沒有盡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該公司對王某的死亡應承擔責任。
被告公司辯稱,根據(jù)司法鑒定,王某是酒精中毒死亡,而公司聚餐時是中午,下午還要上班,因此公司不讓員工喝酒,王某卻違反規(guī)定私自喝酒。另外,王某作為成年人,知道自己能喝多少酒,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此外,王某喝完酒后,公司領(lǐng)導安排同事將他送回宿舍,期間還有同事去看他。出事后,公司及時聯(lián)系家屬,并撥打120、110,已經(jīng)盡到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不應該承擔侵權(quán)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是被告公司的員工,公司在王某醉酒后,沒有證據(jù)證明其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quán)責任,但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的后果應該有足夠的認知,且原、被告提供的證據(jù)均證明王某喝酒是自己要喝,被告已經(jīng)制止,其本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故公司應該承擔20%的責任,王某應承擔80%的責任。王某死亡產(chǎn)生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等費用共計50.8元,被告公司承擔10.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酌定為1萬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quán)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quán)責任。
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quán)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