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違反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應當承擔包括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
(一)民事賠償責任優(yōu)先。
違反《食品安全法》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經營者財產不足以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先行賠付。
1.消費者有選擇權: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2.最先接到消費者賠償請求的單位要先行賠付: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三)懲罰性賠償。
最能體現(xiàn)《食品安全法》嚴格的便是對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生產經營者的懲罰性賠償。
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第二款對懲罰性賠償進行了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該條對懲罰性賠償?shù)囊?guī)定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理解:
1.適用前提: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并不要求造成死傷殘的后果。
2.賠償數(shù)額:損失+10倍價款或3倍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3.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該瑕疵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無需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對于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以下三種情形為由進行抗辯,不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抗辯無效:
1.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生產者、銷售者以消費者未對食品或者藥品的贈品支付對價為由進行免責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食品、藥品雖在銷售前取得檢驗合格證明,且食用或者使用時尚在保質期內,但經檢驗確認產品不合格,生產者或者銷售者以該食品、藥品具有檢驗合格證明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是什么食品安全的賠償標準為除賠償損失外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還需賠償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食品安全法修改后,對于食品安全的保護力度加強,特別是提高了不安全食品的懲罰力度,讓不良商家接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不僅僅如此商家還需要賠償消費者,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shù)囊?guī)定、食品安全法民事賠償法律適用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
食物中毒,該怎樣進行索賠?根據(jù)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我國《食品衛(wèi)生法》和《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guī)定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如果發(fā)生了食物中毒,首先及時到醫(yī)院檢查身體,并保留相關檢驗資料。之后消費者可以通過以下的途徑來維權:
(1)與該餐館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消費者協(xié)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申訴,包括衛(wèi)生部門、工商部門等;
(4)向餐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可以要求索賠的范圍包括:
(1)醫(yī)療費、營養(yǎng)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
(2)由此造成殘疾的,應當支付殘疾人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yǎng)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4)對此造成重大精神損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在飯店吃飯食物中毒該要求怎樣賠償向衛(wèi)生部門檢舉.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這些人住院確實是飯店的食品有問題,出現(xiàn)了食物中毒. 如果就餐時食物中毒是一個可以被確認的事實,則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相關規(guī)定:
第六條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民事賠償首負責任制 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從你講的情況來看,在飯店就餐時發(fā)生食物中毒飯店的過錯是顯而易見的,飯店的工作中所出現(xiàn)的問題使得就餐人員受到人身損害,因此,飯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而該司法解釋第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所以,飯店如果認為不應當承擔營養(yǎng)費和誤工費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的. 在和飯店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法院的訴訟程序依法維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