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不可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爭議能仲裁嗎《仲裁法》第3條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
(一)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的行政爭議。
沒有說勞動爭議不能仲裁呀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而且確實有勞動爭議調節(jié)、仲裁、訴訟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的程序。
勞動爭議不能仲裁嗎一、發(fā)生勞動仲裁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shù)貏趧颖U媳O(jiān)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shù)?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要在 勞動爭議 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 訴訟 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 勞動糾紛 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zhí)行的,勞動者可申請 法院強制執(zhí)行 ;三是屬于勞務 欠款 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勞動仲裁適用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 (一)因 確認勞動關系 發(fā)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 終止勞動合同 發(fā)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 辭職 、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社會保險 、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 工傷 醫(yī)療費 、經濟補償或者 賠償金 等發(fā)生的爭議; (六)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勞動爭議不能仲裁的情形 1、申請不符合條件 當事人申請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條件的,勞動仲裁委不會受理,即使受理也會駁回申請。 當事人申請不符合 管轄 規(guī)定的,勞動仲裁委將不予受理,由當事人向有 管轄權 的勞動仲裁委申請。 2、申請請求不適當 當事人提出的申請請求應明確、具體、完整,對未提出的申請請求勞動仲裁委不會審理。 當事人提出的申請請求要適當,不要隨意擴大申請請求范圍;無根據(jù)的申請請求,得不到勞動仲裁委支持。建議由專業(yè)人士代為書寫 勞動仲裁申請書 。 3、逾期改變仲裁請求 當事人增加、變更仲裁請求或者提出反訴,超過勞動仲裁委許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審理。 4、超過仲裁時效 當事人請求勞動仲裁委保護仲裁權利的期間一般為發(fā)生爭議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人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后,被申請人提出申請人的申請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間的,如果申請人沒有對超過法律保護期間的事實提供 證據(jù) 證明,其仲裁請求不會得到勞動仲裁委的支持。 5、授權不明 當事人委托仲裁 代理 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等事項的,應在 授權委托書 中特別注明。沒有在授權委托書中明確、具體記明特別授權事項的,仲裁代理人就上述特別授權事項發(fā)表的意見不具有法律效力。 6、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證據(jù) 除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明確不需要提供證據(jù)證明外,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反駁對方的仲裁請求,應提供證據(jù)證明。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jù)或者提供的證據(jù)證明不勞動保障事務所可以仲裁嗎 了有關事實的,可能面臨不利的裁判后果。 7、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jù) 當事人向勞動仲裁委提交證據(jù),應當在勞動仲裁委指定的期限或者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經勞動仲裁認可的期限內完成。超過上述期限提交的,勞動仲裁委可能視其放棄了舉證的權利,但屬于法律和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新的證據(jù)除外。 8、不提供原始證據(jù) 當事人向勞動仲裁委提供證據(jù),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提供經勞動仲裁委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提供的證據(jù)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可能影響證據(jù)的證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9、 證人 不出庭作證 除屬于法律和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特殊情況外,當事人提供證人證言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并接受質詢。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可能影響該證人證言的證據(jù)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10、不按規(guī)定申請審計、評估、鑒定 當事人申請審計、評估、鑒定,未在勞動仲裁委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或者不預交審計、評估、鑒定費用,或者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審計、評估、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可能對申請人產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11、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出仲裁庭 申請人經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出仲裁庭的,勞動仲裁委將按自動撤回申請?zhí)幚?被申請人反訴的,勞動仲裁委將對反訴的內容缺席審理。 被申請人經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出仲裁庭的,勞動仲裁委將缺席裁決。 12、不準確提供聯(lián)系方式 當事人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應提供己方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勞動仲裁委。因當事人提供之聯(lián)系方式不準確致使勞動仲裁委無法送達相關文書,當事人可能面臨不利的后果。 13、一方沒有財產的仲裁風險 一方沒有財產,會導致 財產保全 不能實現(xiàn)或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而使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所確定的權利無法實現(xiàn)的風險。 關于 勞動爭議不能仲裁嗎 問題的解答如上所述,勞動爭議可以進行仲裁,而且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往往是依靠仲裁,仲裁也是訴訟的前提條件,在某些條件下勞動爭議不能進行仲裁裁決,這些情形如上所述,大家可以作為參考,仲裁的適用范圍是明文規(guī)定的,相對來說還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最佳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