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一、車輛掉頭被撞誰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的責任? 車輛掉頭被撞責任的判定需要視情況而定。掉頭車輛要負責路面情況觀察;轉彎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掉頭要讓直行車。如果是正常行駛,掉頭車輛沒有仔細審視路況就完成掉頭動作,應該掉頭車輛的全責。如果有行車記錄儀的話出示視頻 證據(jù) 即可,或等交警出具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進行判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節(jié),機動車通行規(guī)定: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 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huán)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_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二、超車、變道、調頭等事故劃分責任劃分: 1、在彎道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大部分的彎道相對來說都會較窄甚至只有單車道,即使寬度合適也會因為持續(xù)彎道的原因,而導致駕駛員無法穩(wěn)定地保持在一個車道內行駛。如果這時候超車,就非常容易發(fā)生碰撞事故。所以如果不急于一時,等過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了彎道后再超車也不遲。 2、在窄橋上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3、在沒有中心線或雙向單車道的路上,從前車右前方超車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國內的駕駛位是設置在左邊,所以右邊相對來說是視線盲區(qū)或者弱區(qū),從右側超車前車會因為看不見而導致碰撞事故。所以如要超車從左側,如果前方占著左側道路,可以通過轉向燈和閃大燈提示對方讓道。 4、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變換車道時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燈,并觀察后車的車速和反應,在車距和速度合適的情況下完成變道。 5、 超越前方左轉彎車輛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前方車輛已經(jīng)在左轉的時候,如果你還硬要超車,這明顯的就是找撞的行為。 6、超越前方正在調頭車輛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前方車輛在調頭過程中,已經(jīng)把前進道路的大部分占用,這時你如果要強行超車必定容易造成碰撞事故。 7、超越前方正在超車的車輛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超車時往往需要兩個條件: (1)車速瞬間大幅提升; (2)超車道空閑且與后車距離較大。如果你想要超越前面正在超車的車輛,那就必須車速更高、占用更寬的道路,那就非常容易出事故了。 8、與對面來車有可能會車時超車,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在一些雙向單車道上,需要借用對向車道完成超車時,一定要注意對向來車的車距和車速。 綜上所述,車輛在正常掉頭的情況下如果后方來車沒有注意到直接撞上去了,此時就需要根據(jù)實際的情況來讓交警做出判定,因為正常的掉頭本身就負有觀察后方來車的義務和責任,此時貿(mào)然掉頭而沒有必然后方直行的車輛肯定是要承擔全部責任的。
超車、變道、調頭等事故責任劃分● 8種變道、超車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責任認定
在彎道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大部分的彎道相對來說都會較窄甚至只有單車道,即使寬度合適也會因為持續(xù)彎道的原因,而導致駕駛員無法穩(wěn)定地保持在一個車道內行駛。如果這時候超車,就非常容易發(fā)生碰撞事故。所以如果不急于一時,等過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了彎道后再超車也不遲。
在窄橋上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都告訴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你是窄橋了,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你還硬要往擠不怪你怪誰?
在沒有中心線或雙向單車道的路上,從前車右前方超車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國內的駕駛位是設置在左邊,所以右邊相對來說是視線盲區(qū)或者弱區(qū),從右側超車前車會因為看不見而導致碰撞事故。所以如要超車從左側,如果前方占著左側道路,可以通過轉向燈和閃大燈提示對方讓道。
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變換車道時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燈,并觀察后車的車速和反應,在車距和速度合適的情況下完成變道。
有關強行變道的危險,大家可以看看下面這個事故視頻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
【沒想到!走神司機高速連并兩道引發(fā)事故】
超越前方左轉彎車輛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前方車輛已經(jīng)在左轉的時候,如果你還硬要超車,這明顯的就是找撞的行為。
超越前方正在調頭車輛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前方車輛在調頭過程中,已經(jīng)把前進道路的大部分占用,這時你如果要強行超車必定容易造成碰撞事故。
超越前方正在超車的車輛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超車時往往需要兩個條件:1、車速瞬間大幅提升;2、超車道空閑且與后車距離較大。如果你想要超越前面正在超車的車輛,那就必須車速更高、占用更寬的道路,那就非常容易出事故了。
與對面來車有可能會車時超車,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在一些雙向單車道上,需要借用對向車道完成超車時,一定要注意對向來車的車距和車速。
如果你對于強行超車的危險還沒有什么印象的話,下面這一段震撼的視頻相信會讓你有點感覺。
【瘋狂!強行超車導致車禍 車都碎了】
● 調頭、上坡、下坡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責任認定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備或者沒有中心線的上下坡路段,準備下坡的車沒有讓行正在上坡的車而造成的碰撞事故,由下坡車負全責。車輛在上坡時需要較大的扭距和動力輸出,相對正常路面駕駛要難于操控。所以如果正在下坡的車輛,發(fā)現(xiàn)已經(jīng)有車輛上坡理應禮讓。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備或者沒有中心線的上下坡路段,下坡車已經(jīng)行至中途時,上坡車沒有讓行造成的碰撞事故,由上坡車負全責。
車輛在調頭時沒有避讓直行車輛,造成的碰撞事故由調頭車輛負全責。相對于調頭車來說,直行車擁有道路的優(yōu)先使用權。在調頭時可以稍為駛出小部分,讓直行車輛注意到你調頭的意圖并進行避讓,然后再進一步完成調頭操作。
在有禁止調頭標志、標線的地方及人行道、橋梁、陡坡、隧道調頭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調頭車輛負全責。這個沒啥好解說的,都說了不準調頭你硬要調頭,這都是吃太飽撐壞腦的行為。
總結 :其實在交通事故當中,真正的哪一方全責還是小數(shù)的,大部分都是因為雙方都有過錯才會有事故的發(fā)生。所以我寫這編文章的目的,除了教大家如何辨別事故中責任的劃分外。也順便借此告訴大家什么情況下容易發(fā)生事故、什么誤操作會導致撞車。唯有大家都弄懂了這些,才能進一步談雙方應該互相禮讓、文明駕駛。而不會因為開斗氣車、賭運氣車而最后傷神、傷身、傷錢、傷車。
掉頭超車刮蹭誰責任法律分析:后面超車車主負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時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不得超車。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汽車掉頭被后面超車的車子撞到誰的責任大?掉頭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的責任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掉頭全責。
汽車掉頭被后面超車的車子撞到誰的責任大后面超車車主負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時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不得超車。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擴展資料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
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超車撞上掉頭車輛誰的責任 ;
3、前車為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4、行經(jīng)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qū)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